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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边界领土争端几大“结”

http://www.CRNTT.com   2010-09-30 09:38:53  


 
  钓鱼岛及南海诸岛主权归属之争

  近日发生的日本扣押在钓鱼岛附近海域作业的中国渔船和船长事件,再次让世界聚焦中日钓鱼岛主权之争。钓鱼岛(日称“尖阁列岛”)位于中国台湾省东北约120海里的东海海域,距日本冲绳首府那霸约230海里,距中国大陆200海里,由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南小岛、北小岛5个无人居住的小岛及其附近的3块礁石(大南小岛、大北小岛和飞濑礁)组成,总面积约6.32平方公里,其中钓鱼岛面积最大,约4.319平方公里,并以此岛命名。从地理或地质结构来看,这些小岛毗连中国台湾,是中国大陆架边缘上的岛屿。

  钓鱼岛主权归属之争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早在明代初期钓鱼岛就被作为台湾的附属岛屿纳入中国海防区域,1895年中国清政府与日本签订《马关条约》,把台湾岛及其附属岛屿和澎湖列岛割让给日本。

  1945年二战结束后,根据《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台湾和澎湖列岛回归中国。1947年,《联合国关于托管前日本委任统治岛屿的协定》委任美国托管“主权未定”的冲绳群岛。

1951年,美日背着中国签订了《旧金山和约》,规定美国拥有二战时由日本统治的岛屿(包括钓鱼岛)的管辖权,美国同意未来将这些岛屿归还日本。1970年,美国与日本签订“归还冲绳协定大纲”,将钓鱼岛等岛屿也划入归还范围,激起全球华人极大愤慨,遂掀起了波澜壮阔的全球华人的“保钓运动”。

  1971年12月30日,中国外交部发表声明,强烈谴责美日两国政府公然把中国钓鱼诸岛划入“归还领域”,指出美日两国拿中国的钓鱼岛等岛屿作交易是侵犯中国主权的行为。迫于舆论压力,美国宣布,只向日本移交钓鱼岛的行政管辖权,与主权无关。

  1972年中日邦交正常化,周恩来总理提出把钓鱼岛归属问题搁置起来,留待将来条件成熟时再解决,当时双方就这一点达成了协议。1978年,中日签署和平友好条约,邓小平副总理表示,钓鱼岛问题可以留给子孙后代慢慢解决。

  尽管中日双方达成上述共识,但日本企图通过实际控制来取得钓鱼岛主权的行动却一直没有停止。上世纪70年代初,日本就把航空自卫队的防空识别区扩大到这一地区。1979年,日本派船运载人员和器材到钓鱼岛修建临时飞机场,其后向钓鱼岛附近海域派出了调查团和测量船。1990年,日本右翼青年社在钓鱼岛建灯塔,日本“海上保安厅”宣布承认此灯塔为“正式航标”。

  对于日本的上述行动,中国多次向日方提出严正交涉,强调“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固有领土”。1992年,中国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陆地领土包括中国大陆及其沿海岛屿、台湾及其包括钓鱼岛在内的附属各岛……以及其他一切属于中国的岛屿。”日本提出“抗议”,中国外交部重申:钓鱼岛属于中国。

  与此同时,南中国海主权争夺也日趋复杂,形势最严峻的是南沙群岛。南中国海由南沙、西沙、中沙和东沙4组群岛构成,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直至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相当长的时期内,在与邻国的关系方面,并不存在所谓的“南海问题”,南海周边地区也没有任何国家对中国在南海诸岛及其附近海域行使主权提出过异议。

  主要是从上世纪70年代开始,东南亚某些国家开始声称对南沙群岛拥有部分或全部主权。目前,南沙群岛已成被瓜分之势,形成“六国七方”“割据”局面。中国实际只控制着永暑礁、赤瓜礁等11个岛礁和太平岛。大多数争议地区已经被他国抢先开发,其内的自然资源正在被不断地掠走。

  作者:张爱宁 2010年09月29日07:55 来源:法治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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