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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永年:赋权社会与中国的制度创新

http://www.CRNTT.com   2013-09-19 09:29:58  


 
权责分明的小政府、强政府

  更为重要的是,如同在企业领域一样,要让社会发挥体制创新的积极性,首先需要分权给社会。社会首先需要自己的空间,社会力量才能产生和成长起来,才会有能力去创新。同时,社会体制创新能力的发展,也有利于政府本身的改革。社会力量强大了,必然对政府产生巨大的压力;要消化社会的压力,政府必须对自身进行改革。但这不是弱化政府,而是强化政府。社会力量强大了,政府就可以把更多的权力和责任交给社会去做,自己专注于那些政府必须承担的功能和责任。这就会造就一种“大社会、小政府,强社会、强政府”的局面。政府管得少,管得好,这就是小政府、强政府。

  广东等省这些年的发展就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广东在全中国的改革进程中“先行一步”,市场经济较之全国其他地方发达,社会力量也相应得到发展,各种社会组织或者非政府组织纷纷出现。这就迫切要求政府创新体制来适应社会的需要。广东政府迎合社会的这种需求,进行目标在于赋权社会的社会改革,给予社会组织更大的制度空间。政府不仅容许社会组织的成长,而且也帮助和资助社会组织的成长,例如简化社会组织的登记程序,在基础设施和财政等方面给予一些社会组织有力支持。同时这样做也有助于政府自己进行改革。政府培养了社会组织,使得社会组织有能力承接政府下放下来的权力和责任。广东的大部制改革较之其他地方更为成功,主要是因为政府能够把一些不应该由政府来履行的责任下放给社会。因为只有把权力真正下放,政府才能真正缩小。可以说,广东的大部制改革,代表着大部制改革的真正目标,即通过分权社会,实现小政府、强政府。

  实际上通过分权社会来进行体制创新的方法,可以扩展到各个领域,包括中央官僚机构。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中央层面这些年所大力推行的大部制改革。大部制改革没有取得实质性的进展,主要原因在于权力总是在中央各部委之间内部流转,没有向社会分权。不向社会分权,意味着政府还是继续要承担那么多的责任,还是需要那么多的权力。如果这样,大部制改革很难取得成功。现在各级政府都在大谈特谈政府的自我革命和自我改革,但大都都是停留在话语上,很难实行下去。世界上自我革命成功的例子少而又少,中国也不会例外。唯一的方法就是放权于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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