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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专家:两岸文化协议不必走ECFA老路 | |
http://www.CRNTT.com 2014-07-19 00:50:45 |
两岸文化协议的价值所在 要定位两岸文化协议的价值所在,首先必须弄清楚何谓“价值”。权威辞书——《辞海》认定,“价值”的内涵泛指事物的用途或积极作用。它随着人类的进化而进化,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价值的终极本源只能是运动着的物质世界和劳动着的人类社会。 谈论两岸文化协议的价值所在,要落实、落脚于“文化的价值”所在。早在10多年前,龙应台刚担任台北市文化局局长时,对“文化的价值”就有一个十分简单明确,但又充满哲理的概述:“文化就是我们的生活”。生活,看得见,摸得着。古今中外任何国家及地区,不管是社会的底层,还是社会的上层,不管是男女,还是老幼,只要是人,你就离不开每天每时每处的生活,有生活,就有文化;有文化,就有生活,两者之间密不可分。这就是“文化的价值”。在这里“文化”已不仅仅是抽象的符号,它已转化为人类存在的一部分,转化为民众的生活方式、行为模式、价值观念、思维方式、情感表达方式等,其心理和精神上的意义已变成人类的“自我”。 2008年国民党在台湾重新执政,当时的两岸关系由于20年“台独”恶浪的排山倒海、甚嚣尘上,可谓困难重重、积重难返。明智的两岸当局面对“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的困境心知肚明,经多方磨合,左右考量,终达成了“先易后难,先经后政”的共识,双方竭尽全力所达成的21项经济合作协议,不断助推两岸关系逐步解冻、变暖。 按照唯物辩证法来洞察事物发展的正规律,若长期以来两岸关系的发展仅滞步停留在“先经后政”,甚至“只经不政”阶段,不往前走,不进势必将会倒退,这当然是台海双方都不愿看到的。如前所述,文化位居经济之后,是因为当时两岸关系特殊情况所限。文化对于两岸同胞、两岸社会的重要性,就如同万物需要阳光、空气与水一样,须臾不能缺少。从人类之根、之本来说,人类社会需要经济合作,但更加需要文化合作。没有或缺失文化交流、合作,经济交流、合作就缺乏必要、厚实的根基,大陆在经济交流、合作中因同为一家人的多方让利,就显得名不正言不顺,根本无此必要。 长期以来从民间开始推行的两岸文化交流,使得“两岸一家亲”的理念深入人心,已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文化命运共同体。放眼全球,任何双边文化交流、合作欲长期可持续发展,都必须要有官方协议予以充分保障。而独树一帜、世界仅有的海峡两岸文化命运共同体,更离不开由法律支撑的双方协议的“保驾护航”。若缺少了两岸文化协议的官方法律保障,两岸的文化交流无法越来越深化、越来越宽泛,就经不起折腾、碰撞、风浪,历经多年的交流硕果完全有可能在复杂、多变的岛内环境中被湮没,被夭折,被摧残,而付之东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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