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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稳化解地方隐性负债风险 | |
http://www.CRNTT.com 2014-10-15 09:29:29 |
更应看到,对于原来由地方债务支撑的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可以更多地考虑用市场约束手段解决,政府各种融资平台的运作应聚焦于支持可产生市场效益和还本付息现金流的一部分公共工程项目,创新地方政府投融资体制,实现真正的可持续运行。市场经济发展本身已带来了民间资本的积累和社会资金的雄厚,以及很多融资手段,只要政府敢于放手让各种民间资本和社会资金参与其中,可以为公共建设事项提供更多融资渠道和可用财力。积极在改革创新中以PPP(公私合作伙伴)方式化解部分地方政府债务,这样既可减轻政府债务压力,又可调动民间资本、社会资金的力量来加大、加快地方基础设施建设,并且取得更好的资金使用结合绩效,同时扩大民间资本的发展空间,实现共赢多赢。 此外,还应建立起地方债的预警防控机制,包括建立一定规模的地方政府性债务偿债基金,当出现局部性、区域性风险时,能够及时应对,防止风险扩散,同时进一步优化对于地方融资平台的多部门协调配合监管机制。 在实施“营改增”等结构性减税的基础上,应该逐步推进完善资源税、财产税等地方税种,加快构建和完善地方税体系,积极推进省以下分税制财政体制的贯彻落实,加上改进和完善转移支付机制,一定可以有效缓解现实生活中基层财政困难、“土地财政”和隐性负债等方面的矛盾与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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