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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小工:美国航行自由计划干扰国际海洋秩序 | |
http://www.CRNTT.com 2017-09-11 00:09:10 |
战后联合国四次会议 诞生“海洋宪法” 陈小工首先回顾了国际海洋秩序形成与巩固的历史进程。他表示,二战前国际上已经出现领海主权和公海自由的框架,但大部分海洋原则和规则来自于国际习惯,二战后经过三次联合国会议,国际海洋秩序以条约形式确立下来,进入成文法的时代。 他介绍,二战以后的联合国第一次海洋法会议1958年召开,通过著名的“日内瓦四个公约”并先后生效。日内瓦公约确立了“无害通过权”,第一次建立了大陆架制度,他认为1958年的日内瓦公约具有历史意义,这不仅是传统海洋法原则的编纂,也具有指导作用。不过,他指出,在当时历史条件下,日内瓦公约无法反映发展中国家的要求,1960年召开了第二次海洋法会议,当时集中讨论了领海宽度的问题,但没有达成任何协议。 陈小工说,1982年通过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由160多个国家和地区与多个非国家行为体共同参与、长期谈判后产生的,是条文最长、内容最广泛的协议之一,该公约在1994年正式生效。许多专家认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联合国最重要的成就之一,被称为“海洋宪法”,重要意义仅次于联合国宪章,开启了当代海洋的新的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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