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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个人信用报告:你有经济身份证吗? | |
http://www.CRNTT.com 2009-04-02 09:38:40 |
首先,国家对公民有信用吗? 国家是一个“想象共同体”,包涵两层意思:第一,国家是“想象的”,你幷不知道国家长什么样、跟它发生什么直接关系;第二,国家是一个契约和信托责任关系,即共同体关系,说白点就是大家绑在一条船上。 谁来代表国家,过去是皇帝,现在是官员。 看看皇帝的个人信用记录,一个诛灭功臣的朱元璋就够了。国之无信,安要求于民?当政者多检讨一下自己的个人信用,就会少一些“死后管它洪水滔天”的皇帝、贪官、恶人了。 在现代社会,官员就是国家的脸。你股市宏观政策朝三暮四,出尔反尔,国民如何将信托交付给你?证监会失信于股民不仅使中国股市深陷泥沼,更为严重的是使国家信誉严重受损。交通部官员为女童骚扰案主角林嘉祥辩解,说“网络杀人”,也损失的是国家信誉,而非只是官员的个人信用。 欧美国家均设有严厉的失信惩戒制度,个人失信无德只有改换国籍,否则永远记录在案。对应地,政府如果失信于民,换内阁不说,官员也绝无东山再起的希望。这些都是对等的。 对于中国官员的信用,你只需问两个关键性的问题:第一,公务员凭什么不入社保?让一些不入社保的人管理社保难免不出“社保案”,因为他的钱“不在里面”。第二,一项“研究”了15年之久的《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为何迟迟出不了台?让公务员出台政策限制自身,这本身就是不可靠、不可信的。 企业对消费者有信用吗? 30年来中国人消费高歌猛进,最后发现连道德和信用一起消费掉了。 看《清明上河图》,上面的商家都是什么“家”、什么“记”,古代个人信用、家族信用和企业信用都是绑在一起的,是无限责任的。今天企业品牌是有限责任的,所以现在大不了“要钱”,古代是“要命”,关乎个人/家族声誉,势将誓死保卫。 企业失信,成本太低,是当下假冒伪劣泛滥的一大原因。比如奶业,要罚就罚它永不能涉足奶业,哭鼻子也没用。俗话有“买的永远没有卖的精”。潜规则就是消费者不知业内猫腻,只要不说破,大家一起混,直到出人命爆发行业丑闻。仔细查下去,各行都有“三聚氰胺”。跨国公司也入乡随俗,对于业内潜规则半推半就,与其母国政府外交一样,也是两套标准。 企业失信,除经济法规不完善外,道德缺位是另一大因素。要知道今天的中国人已与《清明上河图》上的不是一类人了。知识产权的根本是什么,是个人信用。如果一个人、一群人建立的知识产权大家拿来免费消费,自主创新如何做得起来? 导致企业失信另一大因素是消费者的弱势地位。消费者是信息不对称的弱势方,正如传播学注射理论所说,你说什么他就是什么,像给他注射一样立马生效。幸亏有了互联网,天平开始倾斜,力量对比从悬殊到相当。互联网让每天都成为“3•15”,企业失信,网上曝光,消费者自组织力量超越企业组织的力量。企业CEO们最好看清这一点。 “一旦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胆大起来。……有50%的利润,它就要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着绞首的危险。”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这段经典论述也在提醒中国企业“悠着点”。 银行对储户有信用吗? 小小一张信用卡,里面装着个人信用,也装着银行信用。当下,信用卡只是一张储蓄卡,或变相消费卡,可以当街卖的。信用可以如此廉价。 西方国家的法律明确规定,只要在信用卡被盗后的24小时内进行挂失,无论被盗用金额多大,持卡人只需负担最高50美元或50英镑的损失,其余全部由银行负担。但在中国,信用卡被盗用的损失却几乎全部要由消费者来承担。这就排除了发卡银行的义务和责任,已被中消协列入了“十大霸王条款”之一。其实,中国的银行“霸王条款”岂只是这一条? 电话挂失后盗刷、存折被冒领银行可免责吗?这样的民事纠纷银行总是有理,储户胜诉的案例鲜有。一桩“许霆案”暴露出银行管理的漏洞,也暴露银行的“霸王”心态。幸运而不幸的毛头小子许霆让银行们丢尽了脸。焉能不重判? 电视新闻或都市报上,银行抢劫案变成大片。观众都以好玩心态观之,因为抢的是“那帮人的钱”,其实从理论上讲,被抢的也是“你的钱”、“我的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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