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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举报公安局长需多大勇气 | |
http://www.CRNTT.com 2010-02-03 11:49:22 |
连日来,又一篇内容详尽的警察实名举报公安局长的材料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举报材料称,去年8月刚被任命为陕西汉中市公安局副局长的汪广赋2003年11月至2009年8月在任汉台公安分局局长期间,一些案件本应被列为刑事案件,涉案人员也应受到刑事处罚,但因汪广赋的“强制命令”,导致涉案人员均“逍遥法外”。(见2月1日《海峡都市报》) 看了这则“新闻”,笔者不禁想起去年8月两起类似“新闻”。先是山东郯城县15名警员在网上实名举报公安局长孙钦刚非法侵占赃车、贪污公款、变卖国家资产变相贪污、违规集资建房、打击报复、重用提拔一部分有问题的人员、私放罪犯、带头违反五条禁令酗酒惹事等;再是陕西户县103名警察也上网实名举报了该县前任公安局长温志刚。称其曾收集资建房款1亿多元,而代建房合同约定总价仅5000多万元,干警质疑其余4000多万元去向不明;举报材料还称集资所建房屋存在质量问题。 有意思的是,山东郯城也好,陕西户县也罢,都是在实名举报之后没了下文,公众也是热度持续三分钟,就又被其他眼花缭乱的“新闻”夺了眼球去。要问那两位曾经蹿红网络、全国知名的公安局长如今安然无恙否?恐怕还是没人说个究竟。以此类推,今日汉中公安局汪副局长大约也是蹿红网络、全国知名后又被其他层出不穷的“新闻”覆盖,变成一件糊涂案,不了了之,永远没人说个经究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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