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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统合实践: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 |
http://www.CRNTT.com 2010-06-06 00:23:39 |
经济统合 共同体是廿世纪欧洲人的伟大发明,它是联邦、邦联以外另一种政治联合体的尝试。从主体上说,成员之间是“互为主体、共有主体”;从治理上说,它是“互有治理、共有治理”;从认同来说,共同体透过机制与共同政策的运作,让成员间产生了“互有认同、共有认同”的重迭认同。(共同体在强化两岸重迭认同与推动两岸共同治理的功能,请分别参考张亚中两文:〈共同体:两岸统合与第三宪的梁柱〉,《中国评论》,2009年10月号;〈两岸和平发展的理论探讨〉,《中国评论》,2010年4月号)。为何需要成立共同体,还有一个理由是大家都忽视的,就是“自我需要”。 以欧洲为例,为何欧洲国家会选择统合?毫无疑问,是统合机制可以解决自身需要解决的问题,最初的六国之所以在煤钢和以后的共同市场领域进行统合,是因为它符合这些国家的特定利益需求。例如,比利时的煤碳工业和法国的农业等在统合架构中可以获益良多,然而由于对本国就业水准的考虑,意大利所希望的劳动力自由流动就不可能纳入统合架构中,而只能在传统的依存架构中进行。 欧洲国家为什么会选择走向统合,而不只是满足于相互依存的自由贸易关系?历史的经验已经告诉欧洲人答案,经济与社会上的相互依存并不能阻止两次世界大战的爆发。对某些国家和某些政策领域来说,相互依存的框架并不足够解决问题,它们需要某种新的架构,即统合机制,一种包含超国家主义在内的机制。这种统合机制有不可逆转的特性(irreversibility),这可以从制度主义的观点来看,一旦政府间达成了基本的协议就不再可能轻易地被推翻。例如,即使英国对欧洲共同体经常有不同意见,但是它却不会选择退出;一些政策一旦做了决定,就会继续发展下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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