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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刚门”赔偿协议背后的隐忧

http://www.CRNTT.com   2011-01-04 12:16:24  


 
  上述知情人士还透露,赔偿协议上规定,李刚赔偿陈家所有费用总计46万元人民币,双方担保人分别为保定市公安局一工作人员和南四仲村村主任。陈广乾说,签署协议前后,作为肇事方代表的李刚始终未出面,协议是李刚在上面签好字之后拿给他签字的。陈广乾说,协议中规定“双方不能再联系,不能接触记者”。陈林告诉相熟的朋友,为了防止陈家与外界联系,这46万元并没有当场给陈家,而是由位伯镇政府暂时保管,等事情平息后才能交给陈家。直到12月20日,陈广乾才肯定地告诉记者,已经拿到了这笔钱。“我们只想早点解决,多几十万少几十万对我们来说也就那样。”陈广乾还是走来走去,“我们拖不起啊。”

  约定没有实现 

  上述知情人士还告诉记者,赔偿协议签署后,村主任让陈广乾与张凯律师解除代理协议。“一上午就在宾馆签了几份协议,当天下午我们就被送到老家了。”陈广乾说。与律师解约,陈广乾并没有亲自去北京。他说,11月5日下午,保定市公安局和辛集市位伯镇工作人员将陈广乾签署的解除协议书送到张凯律师的北京律师所。在律师张凯看来,民事和解与他接案时预想的一样,“陈家终究会与李刚家私下达成协议,解聘律师,了断此事。第一天与陈晓凤的父亲见面时,我就知道会有这样的结局。”“这个案子打起来一定会压力很大,我本人也会受到很大的压力,你们请我做你们的律师,我可以免费代理,但你们不能因为受到压力而私下谈判,即使和对方和解也要和我有充分的沟通。”张凯说,在接案时,他曾和陈广乾约定。但约定没有实现。协议签署后,保定警方同意了陈家“尸体不火化,拉回老家”的请求,11月5日中午,在医院治疗的陈晓凤母亲张芳被强行出院。

  11月5日下午,陈家四口由保定警方派车直接送回老家。7日,陈家按照老家习俗安葬了陈晓凤。“我不知道,我妈也不知道,整个(和解)事情我家都相当于一个局外人。”陈林在11月份曾经这样告诉自己的朋友。但事已至此,陈林也改变了想法,他对相熟的朋友说,“以前更多的是为妹妹考虑,要求得到一个公平公正的结果;现在应该更多地为活着的父母考虑,让家里尽快恢复平静。”“你说我有压力吗?”陈广乾蹲在院子里,“事情已经处理完了,压力,应该……”他到底没有说出口。

  民事积极赔偿量刑可能减轻

  这一民事和解成为“李刚门”的新进展。而在网民将这一和解解读为“李刚门”处理结束后,河北省保定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12月21日表示,此案属于应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刑事案件,不可能做和解结案。保定警方称,“目前犯罪嫌疑人李启铭依然羁押在看守所,该案已经移交检察机关,此案的刑事部分还在审理中,李启铭涉嫌犯罪,必然要受到法律的处罚。”但警方同时证实,11月5日,犯罪嫌疑人李启铭的委托代理人与车祸受害人陈晓凤的家人达成了民事赔偿协议,这一协议已经如期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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