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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标签化”的救狗行动 | |
http://www.CRNTT.com 2011-04-20 10:10:49 |
■ 律师说法 意识有进步手段有过激 律师称部分人士无法接受食用宠物狗,希望以此引起关注推动问题解决 针对此次拦狗事件,北京瑞风律师事务所李方平认为,社会在动物权益保护方面的认知在进步。但志愿者手段有一些过激。 他说,动物权益在很多地区受到重视,中国港澳地区每辆运猪车只能装35头猪,“我们并没有这样的规范,多的话一辆车能装百十头,不但导致动物受到损伤,对人的观感、情感也是一种伤害。” 李方平介绍,中国还没有建立食用狗或肉用狗的收购、销售体系,流浪狗和宠物狗作为食品出现,不但对动物权益有所侵犯,同时也存在食品安全隐患。随着公众动物权益意识的提升,动物保护者们的此类行动可能还会出现。很多人无法接受食用宠物狗的行为,他们希望通过这样的方式引起各方面的关注,推动问题的解决。 李方平表示,在拦车救狗的过程中,志愿者们采取了一些过激的手段,如影响交通、强迫交易等,也应该有所规范。志愿者最好经过警方解决,或向卫生检疫部门举报。 ■ 声音 救狗有理由 运狗有自由 @连岳:我爱狗,也不吃狗肉。但是法律并没禁止他人有吃狗肉的自由和权利。事实上,我们吃的猪、牛、羊,包括各种植物,都是人类的好朋友。———吃狗真讨厌,但比这更讨厌的是强迫别人不准吃。 @张三张三:花钱救狗,这是最无奈的事,但志愿者还是做了,原因只有一个:没有人能拿500条命做抗衡的筹码。以后的事,以后再说,但今天晚上,没人能眼睁睁看五百条命被人送去吃。今晚也可说是一次标志性事件了,希望能促进动物保护立法的脚步。 @轩灵LES:买吧!都买下来!天下那么多你能都救?理性一点,救狗无可厚非我还挺支持的,但是不代表可以不理智。你怀疑检疫证是假的是你需要举证,不可能要司机举证。你们的行动心情可以理解,但是需要在一个度一个范围以内。还是希望有关部门尽快出台法律。 @长桥连短桥:出于爱狗之心出钱救狗颇令人敬佩尊重,但是人肉司机、说狗是偷的、非让警察扣手续全的车实在是有点多余……各有各的看法,有人喜欢养狗爱狗也有人喜欢吃狗讨厌狗,取向不同罢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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