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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福宫“顶级私人会所”揭秘

http://www.CRNTT.com   2011-05-23 12:08:39  


 
  事实上,相比频次幷不高的高端品牌广场活动,数量更为庞大的经营单位在故宫的聚集则是故宫商业开发的活力之源。一则来自故宫内部的数据是,在2007年,故宫内有经营网点34处,参与合作经营的外来企业一度达到三十六七家。

  2005年,故宫博物院成立了经营管理处,作为专门的机构管理故宫博物院文化产业的经营和发展。就基本的合作模式而言,当时还是由企业出资,故宫博物院以品牌或人才技术入股。

  事实上,在“星巴克事件”成为关注焦点前,故宫统一规划经营活动的“收权活动”便已展开。2006年,故宫方面便以招标形式选择了专业机构,为故宫的经营网点进行规划,而“故宫”、“紫禁城”两个商标也被批准为驰名商标。

  “收权活动”所确立的两大方案是:一方面开发具有故宫特色的文化产品,另一方面,在经营活动中,任何经营主体都必须以故宫品牌为主,以“树立故宫的整体服务形象”。

  而在过去一些与故宫开展合作经营或者独立运营的网点则不可避免地面临两种选择——或服从收编,改用故宫品牌继续在此经营,或彻底退出故宫。事实上,诸如“大明宫”和“王府”等在外国游客中有显着知名度的品牌,最终与星巴克的命运相仿。

  然而,对于如此开发,故宫高层领导始终在多个场合对“商业”概念予以回避。“这是一种服务,面向公众的服务。”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故宫博物院院长郑欣淼如此着重强调。

  一个数据显示,目前故宫博物院的特色商品已经超过了2500种。而这些商品的开发被拆分给十数家公司。而这些公司基本是故宫以自己的品牌与民间资本合作,但幷未有实际的资金投入。在工商系统中,随意输入“故宫”、“宫廷”、“紫禁城”等字眼,能够检索得到的公司,基本有故宫背景。

  尽管商品数量已经客观,但在郑欣淼看来,“还远远不够”,与台北故宫尚有差距。早在2006年,在台北故宫博物院院长周功鑫履新前,郑欣淼已经让一位副院长主管文化产品开发的诸多事宜,“甚至让其到台北去学习”。

  但是一个不可回避的事实是,“故宫作为世界文化遗产和全国重点文物的名声和地位,已经被一些商品或商家利用。”全国政协委员、著名文史学者葛剑雄如是表示。

  在葛剑雄看来,故宫名称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商业广告中,故宫越来越多地参与到商业活动中。“一些‘金书’、‘金画’、‘稀世珍宝’的广告,也都或明或暗显示它们与故宫的关系,或称仿自故宫珍藏、皇家秘宝,或称得到故宫特许,限量编号。”葛剑雄撰文称。

  这里面不乏引发文史界人士强烈反弹的事例。2004年底,一套重印的《四库全书》进入拍卖市场。最引人注目的是,在7部特藏本上,加盖了“文渊阁宝”和“乾隆御赏”原玺真印。其中乾隆的御用藏书印“文渊阁宝”自1781年首次启用之后,已封存了223年。

  时至今日,一位文物保护专家依旧难平心中块垒。“加盖了皇帝原玺真印的《四库全书》显然具有了文物价值,还能上市交易吗?而且一个地方文物部门何来权力批准动用国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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