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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烟日赚3.2亿,控烟还有戏吗

http://www.CRNTT.com   2012-03-07 11:25:19  


 
  这种说法在主张控烟的人群当中颇为主流,然而却忽视了一个基本的道理:价值和效用都取决于个人主观的评价,抽烟好不好,取决于抽烟者自己的评价。如上这些站在国家立场的,功利主义的禁烟理由,不能够优先于抽烟者的权利,更不能以这些理由,剥夺抽烟者对自己身体和财产的处置权。美国是控烟经验最为成功的国家之一,经过半个世纪的大规模反吸烟运动,美国的烟民人数比例从1960年代的大约45%下降到今日的20%上下。但美国一直没有签署世界卫生组织的《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联邦政府在奥巴马上台之前,也始终没有立法控制烟草——原因很简单,这是违宪的,美国宪法并没有授权让政府管这个。

  抽烟虽然危害身体健康,但却是公民个人的权利,打电脑游戏也不能创造什么价值,还可能降低工作效率,浪费时间,导致近视眼和肥胖等综合症,难道国家有权对此进行监管?如果这种理由可以成立,那么人们又有什么理由拒绝国家推出的网游防沉迷系统和某款电脑屏蔽软件呢? 
 
  政府可以从外部性方面进行监管

  2010年的一项调查显示,我国总吸烟人数为3.56亿,相比于庞大的吸烟人群,更多不吸烟者遭受着二手烟危害。所谓二手烟,又称为被动吸烟,即由不吸烟者吸入吸烟者呼出的烟雾以及卷烟燃烧后的产物形成的混合气体。在9亿多不吸烟的成人中,有5.56亿人暴露于二手烟,加上1.82亿儿童,共计有7.38亿不吸烟者遭受二手烟危害。 

  政府有权对公共场所吸烟行为进行处罚,因为你可以伤害自己的健康,但不能危害他人。在香港,公共场所吸烟可由执法人员现场处罚1500港元。这使香港的成人吸烟率下降到只有11%的水平,成为全中国吸烟率最低的城市。

  此外,对于受医疗保险覆盖的烟民,由于医保动用的资金是政府用其他纳税人的钱进行转移支付的,政府也有权在医保中对烟民区别对待,比如调低一些与吸烟有关疾病的支付额度,理由是烟民可以对自己的身体不负责,但是其他纳税人不应该为你的不负责支付代价。

  在政府的角度,“烟草财富”是一种“高利贷”,今天“烟草财富”越多,就意味着明天付出的代价越大,这笔财富不值得贪图。

  来源:2011-03-07腾讯评论今日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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