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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医患纠纷光有“严打”还不够 | |
http://www.CRNTT.com 2012-05-03 14:35:38 |
解决医患纠纷光有“严打”还不够 2012年05月03日05:54东方网 张赞宁 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 近年来,医患暴力冲突恶性事件频频发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忧虑。在这种背景下,4月30日,卫生部、公安部再度联合发布了《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 类似的通告,以前也曾发布过两次。第一次叫《卫生部、公安部关于维护医院秩序的联合通告》,发布于1986年10月30日;第二次叫《卫生部公安部通告》,发布于2001年8月3日,这是第三次发布。我们认为,《通告》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遏制医闹的发生,但是《通告》更多的还是着眼于治标,并不能从根本上缓解医患矛盾及减少医患纠纷的发生。若要从根本上解决紧张的医患矛盾,化解医患纠纷,我们还必须进行更多的制度建设。 首先,必须健全医事立法。为解决当务之急,可先制定出一部《医事纠纷处理法》,在此基础上,尽快制定与医学科学和医疗行为的特征相适应的《医事法典》,其中包括在刑法中增设“妨碍医务罪”或“扰乱医院工作秩序罪”,而不是以卫生部、公安部联合发布通告的方式来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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