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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援:钓鱼岛“主权属我”要落到行动上

http://www.CRNTT.com   2012-07-09 11:18:35  


 
  四是执法存在。应尽快组建国家海岸警卫队,担当起海上执法的骨干力量。不能再让我们的海监船、渔政船与日本保安厅的准军舰形成非对称对抗。我们已经不能再以弱势执法,而应以强势维权。日本政府若“管不住”自己的“坏孩子”,我们来帮他们管。

  五是经济存在。应该组建钓鱼岛经济开发集团,负责钓鱼岛及其附近海域的渔业开发、油气开发和旅游开发。建议发行钓鱼岛主权基金(或彩票),募集资金,用于最终收复钓鱼岛。

  六是舆论存在。应广泛传播中国拥有钓鱼岛的历史和法律依据,并在联合国和各使领馆散发宣传资料。同时,建议将我国带有地标性的建筑物或有代表性的新装备,比如新建航母命名为“钓鱼岛”号。

  总之,在钓鱼岛问题上,中国须变被动为主动,在钓鱼岛问题上必须多出组合拳,多下“先手棋”,为最终解决钓鱼岛问题积累战略资本。

  2012年07月09日10:46来源:环球时报-环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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