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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什么滑坡了?

http://www.CRNTT.com   2012-10-17 11:13:45  


 

  自然灾害的风险管理在国际上已成为一门重要学科,其内容主要是技术问题。但是,它的基本问题却是一个政治问题,即自然灾害的风险——它的危害与概率,在什么程度上是社会可接受的?是政府可接受的?各国因其政体不同、经济发达程度不同、文化不同,标准也不相同,所以,对于自然灾害风险,有些政府敏感,有些政府麻木。

  民主法治国家都高度重视自然灾害的治理,因为社会和政府可接受的风险危害较低,一旦治理不力,出现群死群伤,政治家的政治生命将随山崩而崩溃。

  这从各国的政府体制可以看出:美国1974年通过《斯坦福减灾和危机处理法案》,是世界最早的灾害危机处理的专门法案,1979年成立联邦紧急事务管理署(FEMA),形成一个集中统一的灾害应急处理体系。日本自1995年阪神大地震后,其防灾管理体系从“综合防灾管理体制”转向“国家危机管理体制”,把防灾减灾上升到国家危机的层次。

  在中国政府体制中,对自然灾害的治理却无如此高的地位,部门分割、条块分割、效率低下是其症结。

  虽然有国家减灾委员会协调开展重大减灾活动,指导地方开展减灾工作,但它的实际地位和权力恐怕比不过强力部门的一个手指头。

  中国政府现在应对的主要危机是社会秩序的滑坡,而不是山体滑坡,所以,官员所接受的训练也主要是政治觉悟的敏锐性,而非社会管理的基本理念与技能。

  他们能如敏锐地感知政治风暴,而对于自然灾害的风险,却很迟钝,常常直到自然灾害最终酿成了政治风暴,才如梦初醒。这也是为什么地方政府的强项在“后事处理能力”,而非前期的风险管理。

  彝良山崩悲剧中,有一句著名台词,是县教育局副局长洪立昌说的:“学生全面复课是一个社会稳定的标志,复课标志着学生从地震阴影中回到校园生活。”

  复课无可厚非,但对于复课学生教室是否在山崩的危险下,既不考虑,也不勘查,则反映了官员脑中的“政治稳定第一,群众安危第二”的潜意识,或者,更准确地说是“粉饰太平第一”。

  对于山崩灾害,中国的受灾程度与政府的减灾努力不成正比。中国的近邻马来西亚对于山崩灾害的重视程度令我们汗颜。1993年至2003年马来西亚发生一系列山体滑坡,马来西亚政府决定,建立专门的应对滑坡的政府机构,编制2009-2023年度的全国防范滑坡总体规划,包括:政策与制度框架、山崩灾害地图编制、预警与实时监控、损失评估、信息收集与分析、培训、公共安全意识与教育、减损措施、研究与发展等。其中,除了制度与技术问题,公民防范滑坡的安全意识教育也是重要内容。

  同样面对天灾,有些国家能够减少损失,有些国家却不能减少损失。缘由是什么?这值得人们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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