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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智库:两岸关系若干基本概念界定澄清

http://www.CRNTT.com   2016-04-24 00:11:43  


 
  4、统一性:主权是不可分割的。所谓主权的不可分割性,即主权具有统一性与唯一性。在一国内部,全体国民是主权唯一所有者,只有一个政府作为中央政府为主权代表,只有一个政权行使主权。关于主权的不可分割性,美国学者摩根索的定义是:“同一领土范围内的主权,不能同时由两个不同的权力机构行使。”⑤也就是说,在同一个主权国家之中,主权既不能由两个政府分享,也不能由两个政府共享。主权作为完整统一体所具有的不可分割性,同权力行使方式、职权机构、职能部门的可分性是相辅相成的。行使权力的方式可区分为立法、行政与司法,并划分为相应职权的立法机构、行政机构与司法机构。各职权机构根据行使权力的不同需要设置各个职能部门。主权的不可分割性与同一主权行使过程中的分权与制衡是并行不悖的。

  中国主权是中华民族在漫长历史演变中形成的客观存在的公共权力,是覆盖中国大陆与台湾的最高权力。两岸两个政权及其两个国家体制并存的政治关系现状并不是中国主权出了问题,而是中国国民与各政治集团对中国主权的所有、掌控、代表与行使出现了问题。分居台海两岸的中国国民本是同一共同体,却由于国共两党主导的中国政争与内战切断了政治联系,人为隔离了大陆居民与台湾居民,使两岸中国国民对中国主权的统一所有权的实现遭到阻碍。

  两岸只有一个共同主权,即中国主权。台湾政权的“中华民国”政府所声称拥有的“主权”,如果是中国主权,则是违背基本现实,因为中国大部分国土与国民并不在其掌控之下。台湾作为中国的一个地区,不具有主权。主张“台湾主权”就是主张“台独”。中国大陆政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虽然掌控了中国大部分领土与国民,但是并没有完全掌控包括台湾在内的中国全部领土与所有国民,因而对中国主权的掌控是不完全的。同时也必须指出,台湾政权的“中华民国”政府立足于台湾也并没有完全失去或绝缘于对中国主权的掌控。

  两岸两个政权及其两个国家体制并存现状违背了中国主权的统一性或不可分割性。在中国领土上,存在着互不承认、互不服从的两个最高权力机构、两个中央政府与两个国家元首。中国主权国际代表权的统一性也遭到损害。自1949年以来,中国主权是由分据在大陆与台湾的两个政权在不同时空以对立的方式分别代表的。尽管1971年后大陆政权在联合国以及主要国际组织中实现了中国主权代表权,但目前仍有22个主权国家承认台湾政权的中国主权代表权。两岸政权各自行使治权,更是违背了中国主权行使权的统一性与权威性。解决两岸政治分歧,就是要实现两岸人民与政府对中国主权在所有权、掌控权、代表权与行使权方面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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