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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民评级”:鬼子来了?

http://www.CRNTT.com   2010-03-30 11:37:40  


 
  更糟糕的是,:睢宁县公布的不止是信用信息,更包括家庭道德、摆摊设点、生二胎等与信用无关的个人信息。这是赤裸裸的侵权,是将个人信息五花大绑游街,不但散发出改革以前时代的体味,也荡漾着儒教社会中泛道德主义的波纹。
 
  公民道德评价不应有官方掌控 
 
  公民信用系统的征集需要完善的立法过程  睢宁县政府的出发点也许是好的,希望通过这样的手段,提升公民素质和社会风气。但问题恰恰在于,公民信用系统的征集,本身是复杂的系统,它需要完整的立法过程。在缺乏统一规定和立法依据的情况下,一个县级政府没有权力评判公民的私德,更无权力将个人隐私加以公布。 
 
  法律之外,政府无权评判公民的私德  作为地方政府,在公众的道德建设和社会风气扭转方面,所拥有的惟一武器只是法律赋予的权力,在法律没有规定的任何空间,公权力不能超越责任范畴,侵犯公民的基本生活。与之相反,公民有权监督地方政府的信用,因为地方政府的权力,本来就是公民赋予的。

   对一个社会而言,道德评价也许是必要的,但不是必然的,更不应由官方管控。如果将充满歧义与暧昧的道德评价,升格为政府治理手段,则很可能导致混乱与不公。傲慢与肆张的公权力脱缰而奔,“大政府”的阴影于是幕天席地。

  对民众分级是一种内部殖民 
 
  睢宁分级在操作层面证明了“大政府”的矗立  所谓“大政府”,有学者也将之称作“全能政府”:“它高高在上,扮演着准宗教领袖的角色——不遗余力地以它所希望的模式来塑造人民,告诉人民其幸福所在,并以‘为你着想’为理由,释放无微不至的‘关怀’,惩戒那些不识抬举者”。“大政府”看上去很和气,却暗藏杀机。它似乎是为百姓操碎了心,实际上却是以自我为中心,依照“老大哥”的想法来计划公众生活,甚至强制性地提供侵害个人权利的“服务”,比如睢宁县的“良民分级
 
  “良民评级”是对中国大趋势的反动  上世纪80年代以降,随着全球化、信息化、现代化的发展,中国公共领域的内部结构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革。基于信息的自由流动,自有媒介与大众媒介的并行,教育的普及,公民意识的觉醒,规约政治权力的法治进程,市场经济催生的权利意识,“公”“私”界限日趋明晰等因素,中国的公共领域日益成形。
  
  但睢宁县政府当下的做法,却是对上述趋势的一种反动。全面掌控公民信息,毫不留情地予以曝光、分级,并以“良民”分级予以惩处,这是什么做法?这是梦回计划经济时代的做法,这是实践《1984》的做法,也是背离法治精神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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