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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不能纵容跨国贿赂连番上演 | |
http://www.CRNTT.com 2010-07-16 09:21:21 |
但是无法否认的是,以“因爱而生”行销中国的强生,其美好正面的形象已因该事件被加上了一个问号。这也是继力拓、雅芳、西门子、GE、摩根士丹利、朗讯等之后,又一家跨国公司涉嫌在华进行商业贿赂。 “这种事情有可能以后会暴露得更多。商业贿赂事件在中国频繁发生,应当引起大家的反思,无论是从跨国公司自身的问题,还是中国的商业环境问题,我们都应该有更多的反思。”中国企业海外发展中心主任孙飞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候表示。 已经暴露或正在调查的案件,或许只是冰山一角。国内民间经济分析机构安邦集团此前的一份研究报告指出,跨国企业在华行贿事件一直呈上升趋势,中国在10年内至少调查了50万件腐败案,其中64%与国际贸易和外商有关。 孙飞对记者表示,跨国公司在中国的商业贿赂之所以泛滥,一方面是由于国际资本逐利的深层次本质,另一方面也与中国环境有关,“因为权力存在体制和制度缺陷,无法有效避免权力寻租行为,跨国公司为了订单或业务拓展,也不得不进行商业贿赂。” “跨国贿赂比国内贿赂败露风险较低,也是案件频发的一个重要原因。”商务部国际经济贸易研究院研究员梅新育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分析。 梅新育表示,30年来的经验表明,由于调查成本等原因,对于索贿受贿者而言,其他条件相同,外资企业败露风险低于国内企业。比如,从外资企业索贿受贿,非法收入存放国外,实在不行可以外逃,并假借“政治避难”等名义取得居留权。换言之,国外对中国的政治化行为也激励了经济犯罪。对于企业而言,跨国贿赂败露的风险也低于国内贿赂。 “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缺乏惩戒性和威慑性。”在梅新育看来,我国司法改革陷入了思想误区,一切以西方模式为范本,一方面大大提高了发现犯罪的成本,另一方面降低了对犯罪的刑罚,而且使得经济犯罪分子可以通过巧舌如簧的律师进一步逃脱惩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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