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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童丐真相

http://www.CRNTT.com   2011-02-24 13:25:04  


 
  尽管从建国以后我国对拐卖妇女儿童现象进行了几次专项打击,但拐卖儿童现象却是越来越严重,具体分析起来有以下几个特点:从个人分散作案,到集团化拐卖儿童;从一个人拐了孩子后直接找买家到现在拐运销一条龙,甚至出现了一些专门批发被拐儿童的人贩子;从境内作案发展到跨国作案;从单纯的拐孩子传宗接代到强迫孩子做非法营利活动,拐卖手法也从单纯的“偷“发展到明抢明夺,甚至为了拐卖儿童出现杀害儿童亲人的恶性案件。

  在张宝艶看来,被拐儿童的年龄普遍偏小,家长作为孩子的第一监护人,是防拐上至关重要的一环。

  “实际上,从我们目前解救的孩子的情况来看,被熟人、亲属、朋友、老乡拐走的孩子也有很大一部分,所以一定要告诫家长提防人贩子。家长在平时生活中,不要把牌友,生意伙伴这一类的人带到家里。孩子比较单纯,就可能认为他们是亲人。但有的时候因为生意失和了,这些人就有可能向孩子下手了。”张宝艶提醒,“另外,家里的保姆和雇工一定要核实他们的身份,这些人抱走孩子的也很多。保护孩子必须特别用心,不能怀有‘人贩子不可能对自己孩子下手’这样的侥幸心里。”

  而在孩子成功解救之后,家长也应对孩子进行及时有效的心理援助。正如彭高峰说过,对于像乐乐这种正在记事的小孩,“解救相当于第二次拐卖”。

  华东师范大学临床与心理咨询研究所所长、心理健康辅导中心主任徐光兴对此颇为认同。他在采访中表示,对于年龄在3个月以上的孩子来讲,被拐与解救都会造成不同程度的心理创伤,而第一次的创伤是永恒性的,第二次的则可以通过治疗逐渐康复的。

  “首先可以采取家庭疗法,父母要对这些被解救的孩子加倍的关心和爱护。其次也可以采用游戏疗法,增加与孩子间的人际互动。最后,建议家长每三个月或半年带孩子做一次体检,防止孩子出现身心疾病。”徐光兴提醒家长,被拐走过的孩子如果受到过虐待,更容易产生心理扭曲,也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对他们应该更加呵护与关心。

期待国家力量的加入

  从1月25日,微博解救乞讨儿童,到2月8日,彭文乐成功回到亲生父亲身边,再到越来越多的孩子通过这次的行动得到解救。这无疑是一个令人兴奋的开始。

  孙海洋说,每找到一个孩子,他就觉得还有希望。但民间力量终究薄弱,它只是寻子家长们情急之下的无奈选择。如果没有得到很好的管理和规划,甚至可能酿出更多悲剧。

  2008年1月1日,《中国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计划(2008~2012年)》正式实施。该计划提出,建立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公安部为牵头单位。作为中国第一个国家级反拐工作的指导文件,此行动计划涉及28个部委,涵盖预防、打击、受害人救助、遣返及康复、国际合作等领域。

  但在家长们看来,公安机关的力度还是太小。有些案子报了几个月,一直没立案。“再等等”、“给催催”这样的字眼,让父母们难以接受。《南都周刊》2006年9月的一份统计显示,在历年总共518名来自云南、贵州和广东的失踪儿童中,经打电话一一核实,只有31名被找回。

  同时,对买方市场和卖方市场的“宽容”,也从某种程度上助长了这一人口买卖行径。现行法律中,只要拐卖儿童的买主不妨碍司法机关执法,或对儿童没有虐待行为,就可免于刑事责任。

  广东潮汕地区就是个庞大的买方市场,这是一个公开的秘密。孙海洋告诉记者,他就曾到过一个广西人的家里看到,一家4个小孩,3个是买来的。在当地,只需两三千块钱就可以上一个户口。而很多孩子亦被转手多次。

  据知情人士透露,一个马仔花两万块钱从人贩子手里买来孩子,几次转手后,很可能卖到七八万。暴利让一些做小本生意的人趋之若鹜,“女孩则便宜得多,基本上几千块钱就会出手。有些人贩子把女孩当男孩抱走后,发现抱错了,可能半路就会把孩子扔掉。”

  在他们眼里,孩子就是“货”,有人负责“进货”,有人专管“验货”。

  其实,理想化的失踪儿童救助体系,应该是公安机关和广大人民群众结合的救助体系。失踪儿童的根源在于社会,要发动全社会的力量,并且以此力量为主。丢了孩子去报警,但收效甚微。所以要辩证地看,一是要找公安机关,二要靠社会救援,三要调动人民群众自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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