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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文库何以成“贼”

http://www.CRNTT.com   2011-03-28 09:26:37  


 
  Kindle电子书商店案例:个人出版图书可分得八成版税

  书商与作家之间的利益对立决定作者有机会不如自己“下海”。美国文学代理商安德鲁.怀利2010年宣布,抛开传统出版商单独成立奥德赛公司为其代理的作家们的作品制作电子书,并将其独家售予亚马逊的Kindle电子书商店,为期两年。据鲍克出版社统计,美国2009年在公有领域以及由作者自行出版的图书约有764,000种,出版的传统图书仅有288,000种。个人出版公司纷纷成立,使用者通过网络自行设计、印刷、贩售和发行书籍,作者分得的版税高达80%。

  ■中国数字版权产业是否赚钱?

  易中天在电子版权上的损失“够买一栋别墅”

  中国数字出版在2009年就创下800亿的年度总产值,首次超过传统书报刊出版物总值。但排除网络游戏、广告以及手机出版三巨头的贡献,靠电子书、数字报纸、期刊创造的收入不到25亿元。电子图书市场刚起步基就陷入版权保护不利的尴尬局面,种种乱象让出版商裹足不前,创作者叫穷喊冤。

  当当网总经理谢志宁称,几乎所有出版社都在诉苦,数字版权收入简直可以忽略不计。据他们说,每本书的平均收益居然没有超过100元的,基本没给作者分过。”作家易中天的《品三国》等著作网络上随便能下载,他在电子版权上的损失“够买一栋别墅了”。韩寒曾表示他的图书累积十年所得到的数字版权收益不超过1000元人民币。

  中国盗版文学网站市场总规模约50亿 

  与作家和书商在电子版权上“微不足道”的收入形成对比的是,未经他们授权的文本在网络上的传播效率及利益。据不完全统计,现今文学盗版网站的数量约为53万家,一家站点的建设成本仅为数万元。通过搜索引擎对盗版网站的收录与宣传,每年盗版市场总规模约为50亿元,每个盗版者每月能获得的收益少则数千元,高则上万元乃至上百万元不等。易观国际的调查显示,目前国内1400多家电子书网站当中真正拥有版权的只有4.3%。

  数字版权交易含糊,版权诉讼70%由网络引发 

  由于数字版权交易双方或彼此含糊,或彼此心知肚明,重复授权、越权授权、虚假授权、隐瞒授权等现象带来诸多纠纷。有数据显示,在知识产权诉讼中,版权约占到70%以上,在版权问题诉讼中,网络版权又要占到70%。混乱的市场环境让民营出版商身处其中如履薄冰,生存艰难,手握更多数字版权的国营出版社更不敢轻易涉水。

  美国监管完善:数字出版业年增长136% 

  美国是数字化技术和网络方面的领头军,同时又是知识产权的大国,1998年就出台了《美国数字千禧版权法》以解决两者冲突。在一些系列法案的监管下,美国80%的出版企业已经对数字出版和电子书出版业务进行投入,它们的增长是136%。以贩卖知识为己任的亚马逊宣布2010年第四季度数据,传统纸质图书的销售和网络书店的比例为100:143。日本公布的数字是所有的纸质图书、纸质期刊销售都在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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