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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经济扶持关键在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http://www.CRNTT.com   2012-08-10 08:05:04  


  中评社北京8月10日讯/2012年第二季度的一件大事是“新36条”细则出台的收官之战。早在6月5日,发改委发言人李朴民宣布,按照国务院的要求,今年上半年,要把民间投资“新36条”的各个方面、各个领域的实施细则全部出台完毕,重点是放宽市场准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玻璃门”仍未打破

  时代周报发表著名经济学家张曙光、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教师张弛文章称,在国务院政令的时限和社会的巨大压力之下,最先是交通部,接着是铁道部、卫生部、国资委、证监会、银监会、发改委等6部委,到6月25日是18部委,最后关于落实“36条”新政的分解式“实施细则”如期完成。先不管内容如何,能如期出台,至少比去年公开“三公”经费预算的表现要好得多。

  2005年和2010年,国务院出台了新旧两个《非公经济36条》,但始终无法落实实施。随着经济形势的变化,国务院不得不急令各有关部门尽快出台“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政策”的实施细则,于是各部门密集发布文件,纷纷表态要打破行业壁垒和垄断,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铁路、市政、金融、能源、电信、教育和医疗卫生等领域。这既是为了平衡近几年来国资强势过度扩张和民资持续受压造成的社会经济失衡,也是为了扭转今年以来经济持续下行的无奈之举。

  本来,“新36条”细则的公布之日,应是民间资本欢呼雀跃、大步前进之时。然而,这样的场面并未出现,反而招致了更多的怀疑和批评。有人认为,“这些细则并不能打破诸多领域的市场准入封锁,民资进场依然受限”。有人认为,“细则不细,回避了很多重要话题和关键环节,缺乏实质内容”。有人说,“铁路缺钱了,民资进去是填坑,会被套牢”。总之,一件大好事弄得却让人高兴不起来,甚至有点啼笑皆非。还是让我们看看一些细则的内容及其与现实的差距和矛盾吧。

  5月18日,铁道部发布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铁路的实施意见》,提出对各类投资主体平等对待,对民间资本不单独设置附加条件。但是,对民间资本如何进入,经营权和收益权如何分配等关键问题未置可否。再加上铁路改革滞后,长期独家垄断,有“铁老大”之称,无人敢轻易把巨资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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