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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食品安全城乡分治 保障国民待遇 | |
http://www.CRNTT.com 2012-10-06 09:18:45 |
行政管理改革发表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刘鹏文章表示,客观分析,造成中国城乡食品安全差距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城乡不同的食品来源渠道、食品消费结构、食品购买力以及消费者的食品安全认知程度[2],都是导致农村食品安全更加严重的原因。然而,从政府监管的角度分析,政府食品安全监管的城乡二元分治体制是形成城乡食品安全鸿沟的重要体制性原因。那么,目前中国食品安全监管的城乡二元分治体制是如何体现的?具有哪些具体的特征?为什么这种食品安全监管的城乡二元分治体制能够存在和延续下来?如何能够尽快地改革这种食品安全城乡分治的体制,从而实现农民的食品安全国民待遇呢? 管理模式、经费来源与人员结构:食品安全城乡分治体制的三维透视 文章认为,长期以来,中国的城乡发展及其政府管理水平的差距已经成为一个社会发展中的显性问题。在食品安全监管领域,经过多年的体制重组与改革,自2009年《食品安全法》正式颁布实施,中央层面的“多部门分段”监管体制已经基本稳定下来,但是在地方政府的监管体制仍然存在一定的差异。同时,即便在同一地区的城乡不同区域在监管架构上仍然存在一定的差异。我们仅以一个地级市的城乡地区监管架构设置的区别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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