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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倒奥巴马”?三一混淆了五件事

http://www.CRNTT.com   2014-08-27 10:36:06  


 
  三,三一指控"美政府是不讲理的地痞,赤裸裸没收其资产" 与事实相去甚远。实际上罗尔斯公司在收购企业前并未与CFIUS沟通,实为"先斩后奏"
  
  在2012年宣布起诉美政府的发布会上,三一重工的总裁向文波直斥美国政府是"不讲理的地痞",称其以国家安全为由,命令三一"不准转让、不能搬走",而新闻更是以"三一风电项目遭赤裸裸没收"为题,但事实与三一所指相去甚远。此次收购案中,因有风电站靠近美国海军训练场,美国海军要求三一关联企业罗尔斯公司将发电站迁走,但仍然认为不论该风电站是留在旧址还是搬往新址都"可能会对国家安全造成负面影响"。

  另一方面对CFIUS来说,罗尔斯公司本身在此次收购前并未预先与CFIUS沟通,而是在收购完成之后被通知了才提交报告,此举有先斩后奏之嫌。但CFIUS初步下发法令是要求其立即停止项目修建,罗尔斯公司并未理会,且预备将项目转让给另一家中国公司,于是CFIUS再下发补充法令禁止其在移除设备之前出售资产,并且其资产购买方必须经过CFIUS的认可。 前后法令内容与三一所指的"赤裸裸没收"显然不符。

  四,三一乱扯阴谋论,将禁令缘由归为美国政府操纵政治打大选牌,实际上是三一提起司法诉讼在前,CFIUS因此将裁决提交给总统判定在后,扯政治原因是无视事实发生背景

  三一集团在对外宣传时,还屡屡将并购被禁与美国政治阴谋扯上了关系,认为是政治家们为了大选刻意策划的行动。但实际上根据美国法院公布的事实背景,CFIUS提交总统下判决的行为是根据罗尔斯公司本身的反应做出的决定,难以扯上政治阴谋。罗尔斯公司在此并购案中,明明涉及海军基地却全过程都刻意避免向CFIUS提交报告,引起CFIUS关注而下令勒令其审查期内停止施工,却遭到罗尔斯公司拒绝。而之后罗尔斯直接将CFIUS告上华盛顿特区法庭,此时CFIUS才决定将此案提交给总统决定。整个过程可以说是"三一集团采取主动,奥巴马政府和CFIUS都是被动应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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