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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智库:海上丝绸之路需消除东盟安全疑虑

http://www.CRNTT.com   2016-02-24 00:14:29  


 
  其次,中国与东盟在2002年签署了一项有关非传统安全领域的合作宣言。该宣言指出了八个双方必须合作的领域,包括毒品运输、人口贩卖、海盗活动、非法移民、恐怖主义、军火走私、洗黑钱和国际经济犯罪等。接着,中国在2003年加入《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和印度同时成为第一个加入该条约的非东南亚国家。虽然说该条约只是以原则性的条文强调对领土和主权的尊重、互不干涉内政、不以武力解决纷争、强化合作等等,并没有对条约国有太大的约束,但《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毕竟代表着东盟国家根据自身经验发展出来的一套“维护和平、处理国家间争端的共同价值”⑧。在象征意义上,中国的加入增强了东南亚国家对它的好感。同时,中国与东盟也宣布建立“中国-东盟战略伙伴关系”,并在2004年制定了《中国东盟战略伙伴行动计划书》。在建立战略伙伴关系的宣言和行动计划书里,中国-东盟双方同意就中国加入《东南亚无核武区条约》加强磋商。同时双方同意在《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的基础上就细节、指针等方面进一步讨论。在军事交流上,除了提出加强军方人员互访外,也提出了双边甚至多边的联合军事演习的探讨。在非传统安全合作领域,继2002年的联合宣言后,双方签署了一项有关非传统安全合作的备忘录。该备忘录里写上了有关信息共享、人员交流与培训、执法单位合作、共同研究、行政与司法程序上的协调等等合作事项。同时在2004年,双方共同成立了“东盟-中国名人小组”报告出炉,该报告肯定了中国-东盟近几年来的多项合作。在安全合作领域,该报告提出一个结合短期、中期和长期的规划。短期内,中国-东盟双方持续进行多边和双边的高峰安全对话,同时在敏感度低的非传统安全领域进行多方面合作。中长期而言,中国与部分东南亚国家仍然必须就领土纷争问题提出管控解决的方案,包括制定更有硬性约束效能的《南海行为准则》。

  2006年是“中国-东盟友好合作年”,双方发表了有关加强战略伙伴关系的宣言。2010年出炉了新的《中国东盟战略伙伴关系行动计划书2011-2015》,里头加入了有关人权课题的内容,包括双方应该就人权问题展开对话和进行交流等。2011年双方签署《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指导方针》。2013年在中国-东盟“战略伙伴关系”建立十周年之际,习近平倡议和东盟签订“中国-东盟睦邻、友好与合作条约”,旨在巩固加强双方关系。但在这个时候,中国-东盟关系其实已经发生变化,习近平的有关倡议并没有得到很好的回应。虽然中国和东盟国家在经贸合作领域方面已经达到了历史上最高的水平,但在政治与安全议题上,双方呈现出了日益严重的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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