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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亚中:台湾前途未定论 政治幽魂

http://www.CRNTT.com   2009-06-18 00:39:51  


“台湾地位未定论”在岛内引发激辩
  中评社香港6月19日电/台湾大学政治学系教授、两岸统合学会理事长张亚中在《中国评论》月刊六月号发表专文《从“台湾地位未定论”到“台湾前途未定论”》。文章指出:“台湾地位未定论”的幽魂还没有散去,不但如此,它已转换成以“台湾前途未定论”的另一种面貌出现。且“台湾地位未定论”,从来就不是法律问题而是政治产物。文章内容如下:

   前言:“台湾地位未定论”的幽魂还在徘徊

  今年5月1日,日本驻台代表斋藤正树不甘寂寞地又抛出了“台湾地位未定论”的看法,大多数台湾人民感到不解、愤怒,但是也有部分台湾人民表示支持。一国驻外代表公开地主张其驻在地的地位未定,而可以继续留任,这可能也是外交史上稀有之事。斋藤的谈话是个人意见,还是日本政府潜藏在内心的主张?始作俑者美国的态度又是如何?斋藤的谈话激起了我们尘封的回忆,更让我们思考“台湾地位未定论”的幽魂还没有散去,不但如此,它已转换成以“台湾前途未定论”的另一种面貌出现。本文就此讨论这个对于台湾与两岸极为重要的课题。
 
  “台湾地位未定论”从来就不是法律问题而是政治产物

  “台湾地位未定论”从来就不是个法律问题,而是冷战前期的政治产物,是美国在冷战初期的战略设计。“台湾地位未定论”的历史其实是让两岸所有中国人感到伤痛的。让我们就从历史事实的回忆中找寻答案。

  (一)台湾回归中国

  1943年12月1日的《开罗宣言》,美国总统罗斯福、英国首相邱吉尔及蒋介石共同发表声明称:“三国之宗旨,在剥夺日本自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后在太平洋上所夺得或所占领之一切岛屿,在使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东北四省、台湾、澎湖群岛等,归还中国,其他日本以武力或贪欲所攫取之土地,亦务将日本驱逐出境。”这是二战末期最重要的宣言,明确地表示,台湾应该归还给中国。

  1945年7月26日,《波茨坦公告》(Potsdam Proclamation)中称:“开罗宣言所宣示的条件,必将实施,而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决定之其他小岛之内。”

  1945年9月2日,日本在降伏书中,表达出对《波茨坦公告》的接受:“接受美、中、英三国政府首领于1945年7月26日在波茨坦所发表,其后又经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邦所加入之公告所列举之条款。”

  日本的降伏书接受波茨坦公告、波茨坦公告接受开罗宣言,即日本接受在开罗宣言中,将台湾归还中国的规定。1945年起,中华民国政府接收了台湾,开始行使有主权行为的统治权,全世界没有一个国家提出异议。当时的中国就是中华民国,即台湾归还中华民国是一个不争的法律事实。

  一直到1950年初,没有任何人曾经提过台湾地位未定的说法。美国对于台湾属于“中华民国”也没有任何异议。1950年1月5日,当时的美国总统杜鲁门即在记者会中公开表示,“为了遵守这些宣言(开罗与波茨坦),台湾已交给蒋介石委员长,过去四年来,美国和其他盟国一直承认‘中国’在该岛行使权力”。同一天,国务卿艾其逊也说:“‘中国’已治理台湾四年,美国或其他盟国从来没有对于该项权力和占领发生疑问。当台湾为中国的一省时,无人对它提出法律上的疑问。那就认为是符合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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