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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推动中国城市化的重要制度保障 | |
http://www.CRNTT.com 2011-01-30 08:58:16 |
文章指出,工业化超前而城市化滞后是重大的经济结构扭曲,而这种结构扭曲的结果是严重抑制了内需,因为工业化代表的供给增长主要是供城市人消费需求的,但是农村低收入人口占了主体,工业化所创造的产品就没有销路。这个问题在以前新全球化迅猛拓展的时候不是大问题,因为国内的过剩供给被外需吸纳了,反而是中国更深、更广地参与新全球化的重要条件。但是美国次贷危机爆发中断了新全球化的推进过程,而且很可能在相当长时间不会结束这场危机,就会导致中国外需增长的停止甚至萎缩,通过调整经济结构与大规模推进城市化而释放内需的要求,就显着突出出来了。 而且,如果中国不能改变农村人口占主体的格局,即使到2030年中国的人均GDP超过1万美元,仍然不能算是完成了现代化,因为实现现代化的国家,没有一个农村人口超过10%。所以,中国在走完工业化、现代化过程的未来20年里,必须为城市化补课,中国也必然在未来20年出现一个城市化高潮。在这个时候出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就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文章称,看到一些议论,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出台得晚了,因为中国城市大规模拆迁的时代已经过去了,今后的城市化会以新增城市面积为主,这就更需要农村集体土地而不是城市国有土地的拆迁作好法律制度安排。这样的议论是错误的,因为持这样观点的人没有从国情和长远的角度看城市拆迁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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