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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医院:大学“毒瘤”

http://www.CRNTT.com   2011-12-13 11:10:32  


 
  ■ 校医院没钱没人没监管

  校医院是计划经济时代“大家长式”包办教育遗留,国家曾把大学生当干部实行公费医疗

  高校校医院,多是其所属学校在建校初期根据当时学校现状而设置的,由于政府包办高等教育,大学校园除了教学和科研,还负责全校师生的吃住医疗,采取了大家长式,带有鲜明计划经济印记的管理方式。随着高校办学体制的改革,高校后勤服务的社会化,许多高校相继建立了后勤集团,高校医院作为后勤的一个组成部分,目前尚未脱离其原有“事业性”特征,基本上还沿袭着原有计划经济的运行模式。作为非营利性机构,校医院的创收形式少,无论是投资建设、人员工资还是设备资金基本都是由学校内部承担。

  在过去,国家把大学生当干部培养,大学生的医保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采取的也是公费医疗保障制度:政府承担80%,是直接划拨给学校的,剩下的20%,由学校和学生负担,学校视自身经济情况决定全额报销或部分报销。在这样的制度下,学生去校医院看病,一般只是开些常用药,品种少的可怜,校医院向学生收取一般为5%-20%的医药费。相对复杂的病症可以转院,但转院要经校医院同意。这种制度直接导致了高校“低标准,全包式”的医保弊端。

  公费医疗体系实为透支性医疗,南大每年自掏腰包支出近千万元

  在大学生纳入医保体系之前,校医院每年医药费用超支现象都非常严重。南大校医院院长曾说,“公费医疗号称高校头上的‘三座大山’之一。除去国家的医疗拨款,学校每年都要支出800万至1000万(包括教职员工的公费医疗支出)。而这么大一个学校,国家财政每年给学校的运转经费才6000万。”以国际关系学院为例,2010年该校支出医疗费是5684341.98元,收入医疗拨款3518383.98元,医药费超支2165958元,达61.3%之多。

  校医院不属公立医院不受卫生部门监督,没有归口管理,“只要不违规卫生局无权干涉”

  目前,国家相关部门尚没有出台一套高校医院法规或规章制度,比如多大的高校要有多大的医院、医护人员的比例、科室的设立如何更加科学化、医院应该具备哪些软硬件设施等等问题,导致校医院在设立和管理上无章可循。而由于校医院不同于公立医院,卫生部门在监管上也是缺乏话语权。去年南京市连续发生校医院重大医疗事故,南京市卫生局医政处处长许民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就说:“医生不会基本的急救措施显然说不过去,只要是医学专业毕业学生都应该会。但校医院与公立医院不同,只要不违规,卫生局无权干涉。”因不直接隶属卫生行政部门,校医院的业务也缺乏应有的组织和指导,医务人员的专业学习与进修主要在于个人的自觉性,没有归口管理。只要没有太大的医疗事故问责,基本上可以获得稳定的工作及升迁,医疗活动的质量和数量与薪资待遇联系也不大。

  校医院人事经费由高校统一支配,缺乏竞争、旱涝保收逐渐成为校方亲属理想安置地

  长期以来,高校医院由高校统管,依附高校而存在,仅仅履行师生医疗卫生保健等职能,完成其固有的医疗保健任务就行。校医院的人事和经费,都由高校统一支配,医院没有引进人才的主动权。作为事业单位的附属机构,校医院缺乏竞争、旱涝保收。与此同时,诊疗项目的有限,也使得校医院卸掉了卷入医疗纠纷的风险。因此,校医院成了校内教职人员家属的理想工作地。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在很多学校,校医院属于边缘部门,是学校裙带关系较严重的地方,成了校方安置亲属的风水宝地。校医多是校领导、博导、教授的家属、亲戚,医护人员技术水平低,服务态度差,师生们都是敢怒不敢言。


  □ 结 语:校医院属于计划经济遗留,资金上捉襟见肘,又位于监管真空,且因为人事上无主导权而逐渐成为校方家属安置地,高校医疗事故的频发也因此而显得不可避免。

  (来源:网易新闻《另一面》2011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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