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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贪不贿,为何曾荫权也要道歉

http://www.CRNTT.com   2012-06-05 11:39:03  


 
  曾荫权知错认错,固然与其政治品格有关,但更起作用的恐怕是权力所处的社会文化背景。在权力理念很清晰、权力边界很严格的情况下,权力不容有半点的悖逆之举,即使是最高行政长官也不能例外或享有特权。

  官员廉洁奉公是香港的核心价值。本事再大,行政智慧如何了得,失去廉洁这一条,民心失分就会是致命性的,政治人物的具体职务与其他个人素质也因此而无足轻重;公众就会认定,你的本领与智慧不可能用来为他们办事谋福利。曾荫权的膳宿超标行为,就是在这一层面刺激了社会的敏感神经。

  权力的监督绝不虚置,权力的约束尽量落地生根。不管是自觉还是被迫,都说明曾荫权的道歉只可能产生于健康的权力生态。最高行政长官,位居权力之巅,却可以被下属部门调查问责;没有“一把手”之威严,没有“一支笔”之豪气,连自己公干的住宿费也不能顺利据实报销。

  强烈的公帑意识,让香港人盯紧官员的公款支出,违规超标多花一分钱,也视为对大众权利的剥夺,也是对权力授受主体的轻慢。在这样的社会文化氛围中,曾荫权的超标花钱之举,也就势必在劫难逃。为什么超标,必须有一个交待;不检讨,不道歉,你就过不了这个坎。反观内地有些官员,虽也有慎待纳税人权益之说,但实际上多以吃大户心态对待公款消费,奢侈浪费,贪图享乐,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恐怕根本原因还在于,民愿无以实现有效的表达,官员则顺势放纵物欲之乐。

  调查在任特首的公务费用,还有一点值得肯定:不姑息,不扩大,是什么问题就处理什么问题。立法会的定性是“没有理据”的费用超标,也即够不上腐败罪行的刑事追究。道歉之后,特首还是特首,照样履行公职,未见影响社会稳定。对曾荫权,是很及时的警诫,对后任者,是很生动的劝谏与震慑,对所有为官者其实是很好的爱护。让他们得以时时提醒自己,不要走向蚁穴不塞、大堤必溃之覆。(作者: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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