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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发票中的文化密码

http://www.CRNTT.com   2013-05-23 11:03:45  


 
  当一个人从别人那里找发票,或者帮别人找发票,完成一次发票资源的有效利用以后,其实就是在拿人最重要的品质“诚实”开玩笑,久了,就会不当一回事,继而进入潜意识,其结果是为“诚实”品质制造大量的污点,使整个社会的诚信体系出现一个又一个的漏洞。

  当一个人通过公款消费、报销发票的方式,占了公家的便宜,获得了志得意满的小利,其实他在同时也失去了更多的社会效益,因为这种“占便宜”的行为缩小了他的公民视野,也逃避了他公民责任。一个不履行公民责任的人,常常埋怨别人不履行公民责任,是不是一种人格分裂的表现呢?如果社会中充满了这样的人,那么一个健康的公民社会的创设不就是痴人说梦吗?

  当一个企业制造种种不便,阻碍它的顾客索取发票,看似他逃避了税收,获得了非法利益,其实这个企业不符合现代法治企业的精神要求。看看那些在中国设立的外国大型零售企业的做法吧。无论顾客在购物后要不要发票,它们都按程序毫无例外地打出来,交给顾客,而不是代之以什么没有法律效力的“购物小票”蒙混过关。这样的企业难道不值得中国的企业学习吗?中国企业不遵行合规开发票的规定,又如何占领国际市场,更不会得到国际消费者的口碑称颂呢?

  今天中国人对待发票的态度和行为,影响着中国公民社会创设的历史进程,也影响着当代中国文化演进的质量水平。是时候重新审视自己对待发票的态度和行为了。

  作为政府公务人员,在发票使用过程中遵纪守法应是基本常识,同时,开动脑筋,制定具体可行的税法执行、监督手段也是必需条件。公民冒着风险举报违规发票事件,税务部门却仅仅奖励其1元、5元。这种几乎零奖励的方式应该要改变了。让举报人获得必要数量的经济奖励,应该成为一项具体可操作的税收监督手段。

  作为企业负责人,无条件地把发票交付顾客是遵纪守法的基本要求。想让自己的企业成为百年老店,就先把发票这一关过了再说。

  作为公民个人,是时候让纳税人意识在头脑中扎根了,没有这一点,就没法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反而还会一步步地成为损害自己和他人合法利益的帮凶。依法、依照诚信原则,索要发票,使用自己手头的发票,是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前提条件,是制约那些违法乱纪使用发票行为的文化环境要求,也是建设一个健康的公民社会的前提条件。如果有一天,绝大多数的公民对待、使用发票,有了纳税人意识,有了严格的法治、诚信原则,那么,新的中国特色发票文化才算形成了,所谓的“文化软实力”才有了根基。

  (刘锋,法学博士,独立学者,微博名“锋语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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