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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查刘志军案中的“神秘人物”

http://www.CRNTT.com   2013-06-20 12:15:04  


 
  说其“神”,一个是无业人员,一个是广告公司的老板,竟然有如此“通天”的本事,能为已被中纪委审查的堂堂的政治部主任解脱、为副部长晋升正部长、为部长的职务调整创造条件而“疏通关系”。虽然不能说屡试不爽(上述两例就未果),但成功的概率肯定是蛮高的,否则刘、丁也不是傻帽,会贸然花上成千上百万的巨款求其“帮忙”;说其“秘”,报道中仅写了“无业人员刘某”,外加“等人”,刘的大名?“等人”又是何许人?至于“于某”竟连是北京哪家广告公司都“秘而不宣”。

  按理说,被中纪委立案审查的案子,嫌疑人违纪甚或违法的事实大体已确凿,只是需要调查清楚其来龙去脉。刘某等人拿了刘、丁的4400万元“疏通关系”,试问:联系了哪个部门?找了谁?花钱打通了哪些关节?4400万元中刘某等人花销了多少?最终“办事未果”是卡在哪个部门?

  至于副部长晋升正部长、部长职务调整之类的人事变动,这是高层次的政治事件,一家广告公司的老板竟敢揽下这等“瓷器活”,可以想见他堪称“金刚钻”。试问:他找过哪些部门?是否花钱通了路子?谁谁有没有承诺?倘有,又是怎么承诺的?“最终未成功”的缘由是什么?

  说实在,我打心底里希望刘某等人和于某是一帮“政治骗子”,他们骗取了刘志军、丁书苗的巨款,“虚晃一枪”而不了了事,因为这些“神秘人物”倘若真的迈入了中纪委、中组部,真的找了相关实权派,而相关实权派又真的被“意思意思”收受了“劳务费”,接受了“疏通”,那么,事态将变得大了,也变得复杂化了。——有这种可能么?似有待于后续报道。只要把刘某、于某来个彻查,事实便可一清二楚。

  真可谓:刘志军案,案中有案。切莫查了此案放过彼案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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