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港澳论语 】 【打 印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 
“剩余手机流量自动清零”没问题

http://www.CRNTT.com   2013-08-14 11:43:30  


 
  ■ 实际上,流量套餐原本就是“限时优惠”服务

  流量套餐的实质是,一定时间内,消费者保证购买流量数量,运营商则提供便宜价格,属于“限时优惠”

  从商业角度来说,“流量包月”就是运营商的一种营销手段:客户保证购买数量,运营商则提供便宜价格,本质是“薄利多销”。消费者购买“流量包月”实质上就是“限时优惠”的服务,与电影兑换卷、健身年卡一样,在一定时间内,运营商以优惠的价格出售流量,鼓励消费者用完,通过此种优惠来巩固和扩大市场,是正常的经济行为。

  在电信服务业,其光纤网络、基站、交换设备机房的基础建设和基础运营成本很高,运营商以极小的个体服务成本来获取相对高额的服务费,用来分担巨额的基础成本乃至赢利。在设备容量范围内尽可能地提高使用效率,但过高的用户量并不是好事,如果波峰超过移动通讯运营商的设备服务能力,就会造成网络堵塞,而过低的用户量则注定运营商将承担亏损,相对廉价的包月模式则可以有效地保证用户量及流量的平稳性,这也是全世界的电信运营商的普遍做法。

  流量套餐的存在大大降低了消费者的消费成本,如果没有运营商的优惠流量套餐,仅按流量计费,消费者更亏

  其实,电信运营商在优惠流量套餐之外,提供了可任意转移时段的流量,即最基础的按流量计费的标准资费。在标准资费模式下,消费者使用多少就要付费多少,实际上就相当于,只要付款,即使现在不用,也可转移到其他时候用。在现有套餐价格大大低于标准资费的情况下,流量套餐的存在大大降低了消费者的消费成本。

  以此案的受理地点长沙市为例,长沙移动并不是唯一推出包月套餐的运营商,以其数据套餐为例,设有5元30M/月,10元70M/月,20元150M/月等套餐,还设有3元10M与5元30M的加油包,若是客户在当月未结算前就已超出流量,便会提示有流量叠加包,但是每月只能叠加一次,而之后超出的流量则以1元/M来结算。

  在本案中,原告刘明在移动营业厅办理了20元150M/月的上网套餐,月底结束后,发现仅用58M,还剩92M流量未用即被清零。按照被告长沙移动的资费标准,由于其并未超出流量范围,虽实际使用58M的流量,但也仅需花费20元,如果按照流量1M/元的标准资费,原告刘明则需要花费58元,远超过套餐价格20元。由此可见,如果没有运营商的优惠流量套餐,仅按流量计费,消费者更亏。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