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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方向和重点 | |
http://www.CRNTT.com 2014-07-29 09:18:05 |
二、围绕降低企业债务率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 文章提出,当前,中国企业的债务率平均在80%左右,而合理的债务率应当保持在60%以下。提高企业资本金比例、降低企业负债水平,成为金融体制改革的又一个重要目标。必须按照《决定》要求,“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多渠道推动股权融资,发展并规范债券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 中国股票市场具有很大发展空间。目前股市总值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仅为40%左右,而发达国家一般都在100%左右。造成股市长期低迷的根本原因,是股市制度建设落后。企业上市的目的不是为了提升企业价值,而是为了圈钱。对上市企业缺乏严格监管,企业经营信息透明度不高,甚至制造虚假业绩,欺骗投资者。投机商卷走了散户的钱财,极大地挫伤了股民的信心。 重振股市信心需要从健全和严格股市基础制度做起,要学习和借鉴包括香港在内的成熟股票市场的经验,建立股票发行注册制,替代目前的审批制,强化市场机制作用,还原股市优选企业、发现价格、筹集资本、利润分配四大功能。重点发展机构投资者,以专家理性投资代替散户盲目跟风投资。允许社保基金、保险基金、银行资金、国家投资公司等拿出一定比例的资金投入股市,以增加股市需求。 逐步开放国内股市,首先允许香港、澳门、台湾企业来大陆上市,同时允许港澳台股民购买大陆股票;然后有序允许国外企业来国内上市,并允许国外合格机构和股民购买国内股票。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是一条成功的路子。在完善股市制度和发展股票市场上,可能也需要走这样一条路子。中国企业已成功在海外上市,允许海外企业和投资者来境内上市和投资,是双向对等开放的要求。随着海外优质企业进入境内股市,对境内企业将形成提升企业价值的压力,同时也有利于境内股民分享全球优秀企业的利润。因此,这项改革应加快进行。 要大力发展企业债券市场,允许居民直接购买企业债券。为此,必须修改现行限制企业向居民直接发行债券的法律及司法解释。现行非法集资罪过于宽泛,实际上是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来界定企业发行债券和私募基金,用间接融资的法律来规范直接融资行为,错误地扩大了间接融资法律的适用范围。这就混淆了两种融资方式的本质区别——间接融资主要靠银行信用吸收公众存款,追求的是稳定的回报和低风险;而直接融资追求的是较高的投资回报,需要投资者承担较大的风险。为此,应当把非法集资罪严格界定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上,即不属于银行的法人行使银行的职能。对发行企业债券和私募基金的正常经济活动,只要经有关机构认证,具有发行资格,应视为正常的经营活动予以保护。目前,为了规避非法集资的约束,企业发行债券主要面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既限制了企业补充资本金的来源,又使广大居民失去了直接投资企业债券增加财产性收入的机会。根据《决定》精神修改非法集资罪及司法解释,扩大企业股权融资渠道,是势在必行的改革举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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