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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非:台湾土改对大陆有何启示 | |
http://www.CRNTT.com 2009-05-06 10:56:11 |
第一次土地改革取得了很大的成效,这个成效首先是一个社会效益,社会效益我刚才前面说了,土地制度的,土地制度不仅是经济的问题,更多的是社会的问题。 它缓和了当时台湾激烈的社会矛盾,使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基本上解体了。过去台湾是叫做大地主、小佃农,地主很大,佃农很小,那这个土地制度改革完以后,台湾的这个地主这个阶级就没有了,因为地主所保留的地,只有0.4公顷,而且这个地你只有所有权没有使用权,那个农民承耕的那个耕地也好,地主的地也好,大概有0.6公顷,所以这个地主阶级已经没有了。而且在台湾农村中,自耕农成为台湾农村的主要成分了。当然台湾的这些农民分成中农、小农跟大农,跟我们大陆那个中农是不太一样的,所谓小农,他占有的土地只有一公顷以下,而中农大概是一公顷到三公顷,那大农是三公顷以上。其实这些地,三公顷其实也不多,我们大陆现在平均每户农户大概要50亩,50亩土地就大概3点多公顷,但是台湾大部分的农民还是都是中农跟小农,所以土地改革以后,台湾就变成了小农经济。 它的经济效益在于,这个就提高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所以台湾在50年代还是个农业经济社会,以农业为主体的经济,所以这个农业稳定地发展了,使台湾社会也就稳定了,也就发展了。 那第二点它的经济效益就是增加了资本积累,促进了工商业的发展,因为地主他得到的是什么呢,得到的是土地债券,得到的是这些股票,所以,当然那个小地主,他的这个钱有限,他可能拿去花掉了,那大地主,他可能就变成资本家了,所以它促进了工商业的发展。而且农民他有了钱以后,他就有一些储蓄,那这个储蓄就会转化为工商资本,就会促进台湾工业的发展,工商业的发展。而且农民他从土地解脱出来以后,他有的剩余劳动力,他会流到城市去,而且农业发展了,他的农产品就会增加了,他要出口,要发展,这个商业有发展的,而且他会为工业的发展提供了原材料,像食品,像纺织,所以第一次台湾的土地改革可以说是比较成功的。 这第一次土地改革,它其实是要解决台湾农地,我说它这个土地公平性的问题。但是他第二次土地改革,他要解决的问题就不是土地公平的问题,是倒过来,他是要解决土地使用效率的问题。 当时经过了第一次土地改革以后,台湾的土地制度是一个以小私有者为基础的一个小农经济,这个小农经济就不适合,随着台湾经济的发展,它慢慢工商化,工商社会以后,进入了工业社会以后,它就不适合工业社会的发展,所以要实现专业化,要企业化和机械化。所以台湾第二次土地改革的背景跟第一次地改革的背景就不太一样。当时台湾的背景就是因为台湾为了发展工业,牺牲农业,就是要“贱谷伤农制度”,所谓贱谷伤农制度,台湾推行一个叫“肥料换谷制度”,肥料的价格很高,而他收购农产品的价格又很低,所以农民辛辛苦苦耕作,他卖到的钱很有限,但是我买肥料的价格又很高,所以它那种贱谷伤农制度就抑制了台湾农业的发展。 第二个就是农民的收入偏低,这跟我们现在大陆的情况都有很相似的地方。所以农民靠耕作土地所获得的收入还不如非农业收入,所以当时台湾随着工业的发展,很多人就去搞兼业,当然台湾的兼业跟大陆的农民工不太一样,大陆农民工是离乡背井到了沿海地区,而台湾它就是那么小,所以它叫兼业农,兼业农叫离农不离村,因为他的工厂就在他的家乡的边上。而且当时台湾为要进行第二次土地改革的目的,因为这个耕地面积太小,每户只有一公顷左右的土地,那么小的土地,不适合机械化耕作,所以阻碍了这种规模经营,没有规模经营的话,就不符合工商社会的经济发展的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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