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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关系中的“交往”与“仁”

http://www.CRNTT.com   2011-02-04 00:11:23  


 
  儒学提出的道德反思对两岸关系的启发包括两个方面:首先是通过反思自我理解他人,目的是发现两岸共同的情感与欲望,所谓“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其次是通过对他人言行的体认以自我反省,目的是为人们认识和克服自身的道德缺陷提供参照,为自我完善提供榜样。《论语》云:“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在两岸交往中,希望对方做什么,自己先要做好。这个意思中也包含将自己代入对方地位来思考,以待己之心来待人。在过去的一段时间内,一些人对“台湾意识”有不同见解,将之纳进“台独意识”的范畴,并进行严厉的批判。这其实是对现实不瞭解,在客观上形成了“为丛驱雀,为渊驱鱼”的反效果,也不利于两岸关系。胡锦涛在纪念《告台湾同胞书》发表3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提出“台湾同胞爱乡爱土的台湾意识不等于‘台独’意识”,首次正式把“台湾意识”与“台独意识”严格地区分开来。2009年7月11日,全国政协贾庆林主席在第五届两岸经贸文化论坛开幕式上的演讲中再次指出:“台湾同胞因近代以来特殊的历史遭遇而形成的台湾意识,反映的是爱乡爱土的炽热情怀和自己当家作主的朴素愿望,这与图谋分裂中华民族的所谓‘台独’意识有着本质区别,不容歪曲和利用”。(注23)这些都反映了大陆对台政策更加深刻认识台湾民意,更加深入理解台湾特殊历史的方向。两岸双方必须通过与对方的对话验证自己所持有的观念,否则就是独白。而台湾和大陆对彼此的认识也并非是从旁观者立场出发的超然观察,而是彼此积极的相互作用。深刻认识台湾历史的特殊性,充分理解台湾民众的特殊历史经验,尊重台湾同胞爱乡爱土的台湾意识,是拉近两岸人民感情的第一步。(注24)

  杜维明在儒家的传统中发现了早已存在的对话伦理的资源:对话的两个基本前提:一、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恕道精神;二、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人道精神,这两个原则是直接呼应了两岸对话的最低要求--相互容忍,彼此尊重。胡锦涛在纪念《告台湾同胞书》发表三十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提出:“对于部分台湾同胞由于各种原因对祖国大陆缺乏瞭解甚至存在误解、对发展两岸关系存在疑虑,我们不仅愿意以最大的包容和耐心加以化解和疏导,而且愿意采取更加积极的措施让越来越多的台湾同胞在推动两岸关系中增进福祉。”对于具有不同想法的台湾同胞,愿意进行对话交流,沟通理解。这倾注了大陆对台湾同胞的理解与关怀,包容与耐心,细致而入微。如此,对话的双方才可能相互承认对方的存在及其价值,并因此愿意去承认对方的存在,以及你我共存的合法性及必要性。期间,愿意去瞭解对方,同时希望和对方交流,以便取得新经验与新知识。承认多元,包容差异,是对话最重要的伦理素质。透过中国伦理自己本身内在的要求,以通往世界伦理。两岸的儒学传统可以发展为一种别具一格的两岸的交往理性,使儒学中的人伦与事理、交往性与合理性有机地结合。对儒学中交往理性的深度挖掘,一种以相互尊重、平等对话和交流为核心的两岸交往伦理的建立,必定会对两岸的平等对话和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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