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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拉登是反美英雄吗 | |
http://www.CRNTT.com 2011-05-04 08:25:58 |
“弱者对强者可以不择手段”? 世界上只有不择手段的邪恶,从来没有什么“不择手段的正义” 在某网站上有这样一段论点——“南北关系恶化和最不发达国家贫穷加剧是产生恐怖狂热势力的温床。强者更强,弱者更弱。全球化既给了富人和想成为富人者以机会和想像,也给了穷人和绝望者以新的反抗手段。” 穷人和富人就是正义和非正义的化身吗?仇富之后就该杀富?“正义的弱者”反抗“非正义的强者”就可以不择手段吗?这无关主义,无关南北,无关“左”“右”,是一个做人底限的问题。 911飞机上的恐怖歹徒是弱者吗?他不就在恃强凌弱嘛!再换句话说,如果一个人在“弱者”的身份时,就可以肆无忌惮地超越底限,那当他成为“强者”的时候,岂不是要凌虐社会?! 再退一步说,就算美国霸权主义,拉登用恐怖行为惩罚美国,并且吓得美国人低头认错。这算一种“胜利”吗?当然不算!今天拉登可以用恐怖行为胁迫美国的霸权主义,那明天也可以胁迫其它国家的其它主义。最后,他就可以用恐怖主义战胜一切其它的主义。这岂不恐怖? 所以,一切关于为了所谓正义的目的可以不择手段的说法都是邪恶的谬论。 “美国不该追杀拉登”? 对于这样的反人类罪犯 追杀有何不可? 有人说,杀了拉登有什么用呢?你美国不是讲人权吗?为什么要杀人家呢? 中东专家殷罡在做客腾讯网的时候,有一段解读十分精辟:“解决问题还是不能解决问题也得杀他。这是一种反人类罪,必须要追杀,而且没有追诉期,一般的杀人行为,有的国家法律是有时间限制,但是反人类罪不受时间限制,本.拉登90多岁,什么坏事都不干了,到时候该杀还得杀。” “通过主权国家,巴基斯坦的许可,美国的特种部队进入到这个国家的城市里开展军事行动,符合《国际法》,合法、合理,合天意,没有什么好指责的。” 还有人问,在这样的追杀行动中也有可能伤及无辜,这时候美国怎么不说了呢? 首先,这是军事行为,与恐怖活动完全不是一个性质。“在任何军事行动中都免不了伤及有可能被法庭证明是无辜的人,或者是伤及平民。如果说以这个成为一个军事行动的标准的话,恐怕世界上所有的战争,所有的军事行动都是有罪的。” 如同北约的禁飞区空袭,难免会造成平民伤亡,但如果没有禁飞区,没有轰炸,只怕会有更多的平民死于政府军的枪炮之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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