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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分配格局 权力不可与民争利

http://www.CRNTT.com   2010-03-05 10:56:56  


 
  如果税收的着眼点,仅仅是财政收入的增加,既有悖于纳税人的意愿,也有违于税收的初衷。遗憾的是,中国的纳税人很少对税负的高低、税款的去向有足够的发言权。他们眼见着政府的“钱袋子”迅速膨胀,行政支出不断增长,不该花的钱随便花掉,而在提及养老、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民生问题时,听得最多的一句话却是:财政缺口很大。

  权力影响财富流向和分配格局,是收入差距越来越大的原因之一。一方面,行政权力直接介入市场,导致人为的收入分配失衡;另一方面,权力腐败带来的种种后果,使财富无法真正实现按劳分配。前者以备受诟病的垄断行业高收入为突出代表,后者有部门利益、官商勾结、贪污受贿为证。

  媒体在有关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文章中分析说:由于经济转轨中存在的资源高度集中、资本的内控性以及多元垄断等原因,我国收入分配差距的拉大比一般市场经济国家更为迅速,财富向政府、资方和垄断行业集中。这三者背后,无一不乏权力之手。

  代表委员们正在提出各种不算新鲜的调节收入的建议,如提高个税起征点、开征奢侈税之类。其实,相比于财政收入的大幅度增长,权力所带来的腐败收入、灰色收入,提高个税起征点让老百姓增加的些许收入又算得了什么?

  ★实现财富分配正义需要公权力不抢钱

  新浪网“两会”专题做“民生十议”,我写的关于收入分配的热点话题作为“第二议”《怎样消除妨害分配公正的拦路虎?》;编者在新闻首页推出时另做题《收入分配:呼唤公开透明的博弈》。发表出来的文章,限于篇幅,我谈的只是社会财富分配(广义的收入分配)的一部分,即公民和家庭的工资性收入,捎带涉及政府收入和资本收入在分配中占有的比例过高,公务员和垄断国企等特殊群体收入远超社会平均水平。

  不论我们把税收归于第一次分配,还是第二次分配,不论税率高低,不论税收后的公共产品、社会保障支出多寡,我们谈论的都只是一个正常的法治的社会。可是,我们的国家和社会远未走上正轨,法治还只是一个正在奋斗的目标。所以,我要补充说,实现社会财富分配的公正,最急切的是,首先应该关注的是,不许抢钱——当然,这个抢不是指大街上歹徒持凶器的明抢,而是各种势力倚恃公权力进行的或明或暗的掠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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