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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循法理则普选有望 反对派应三思

http://www.CRNTT.com   2010-04-18 08:37:01  


新的政改方案如不能通过,反对派议员需负阻碍民主发展之责。
  中评社香港4月18日讯/“从‘法治’角度说,‘普选五步’是必须的。○五年本来有一次‘迈向普选’的机会,但走到第三步,即政改方案在立法会由三分之二(四十票)多数通过这一步,结果是反对派‘捆绑’否决,普选就‘行人止步’。这次又是一个机会,倘若反对派又再否决政改方案,那就是政制继续‘原地踏步’,普选可能长期无望,市民民主祈盼落空,反对派历史责任难逃。”《大公报》今天登出李希敏的文章“依循法理 普选有望”,文章内容如下: 
 
  乔晓阳指出,香港是法治社会,广大市民亦都讲究法治,就算是打开了普选的大门,也要一步一步走进去,至少要走五步,也就是必须先完成五项法律程序。政制“原地踏步”,普选可能长期无望,反对派历史责任难逃。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香港基本法委员会主任乔晓阳,在香港特区政府公布二○一二年的政改方案后,于北京人民大会堂 会见了香港十五家媒体的记者,谈及他对本港“二○一二年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的看法。乔晓阳把香港记者当成是老朋友,语调温和,立场中肯,言之有物,实事求是,听了让人留下很好的印象。

  有思维右倾、观点偏向政坛反对派的学者评论说,乔晓阳是在为特区政府“做公关”,呼应一下政改方案的公布,其谈话没有什么实质性的东西。这名“小学者”(此人非教授,更非知名大学者),不知是否公文袋党的党员,不过作风倒相当近同。这可以形容为:欲贬别人,何患无辞。假如这名“小学者”的同事想贬低他的学术或人品,找不到一百条理由,恐怕也很容易找出七、八十条。自古以来,“文人相轻”,但似乎政治人“相轻”得比文人厉害几十倍、几百倍。

          政制发展源自中央授权

  其实,乔晓阳在简短谈话中,以法学专家的身份,由法律的角度,表达了对政改方案的看法。虽然他表明这是他个人的看法,但浅见以为,在某种程度上必然反映了这也是中央的立场,绝对不是为了“做公关”。以“公关”这种说法或手段损人,也未免太低章了。乔晓阳谈话的一些要点,对香港当前的政改步伐及争议,无疑有重大的启迪作用。

  其一,乔晓阳指出,实现全国人大常委会○七年十二月的决定,即二○一七年普选行政长官和二○二○年普选立法会全部议员,是中央定下的目标。此语足以提醒本港某些人,特别是反对派人士,香港的政制发展,源于中央的授权。“中央给多少权,香港就有多少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语)但现时反对派的取态,可以形容为“输打赢要”或“夹硬嚟”。这样情形,明显有意变“高度自治”为“全面自治”,与中央对着干,或多或少显示了“港独”的思维及作派。这其实不是在为香港争权,反而是在为香港招祸。反对派,悭啲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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