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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废墟建清真寺?奥巴马坚持信仰自由没错

http://www.CRNTT.com   2010-08-25 10:21:03  


 
  正如奥巴马所指出的:我们可以动员强大的军事力量去打击这些极端势力,但最终宽容的理念才是我们永远的、也是最强大的武器。毫无疑问,宗教自由对于美国建国居功至伟。与以往一样,奥巴马又一次站在了历史正确的一边,他坚定地确认这个原则,即便付出政治谨慎的代价也在所不惜。
 
  要知道,并非是詹姆斯敦(Jamestown)的定居者(他们想在弗吉尼亚一夜暴富)创立了美国人的治理方式——伴随着他们的贪婪,他们这个版本的美国模式早就烟消云散了,而是来自英国某宗教团体的那些难民(即乘坐“五月花号”躲避宗教迫害来到美国的那些避难者)让宽容之旗根植于美国的土地。对有些人来说,让宽容之旗永固,依然任重而道远。
 
  美国的宽容之父是罗杰 威廉姆斯(Roger Williams),他是普罗维护登斯种植园(Providence Plantation,也就是后来的罗得岛)的创始人。在威廉姆斯看来,建立教会法庭的马萨诸塞地区的加尔文教徒(Calvinists of Massachusetts)违背了真正的基督教教义,纯粹的基督教义应是规避任何民事法规。所以,应该是威廉姆斯,而非托马斯 杰弗逊(Thomas Jefferson)首倡在教会与国家之间建立“隔墙”(Hedge)的理念。
 
  因此,犹太人首先是在罗得岛的纽波特(Newport)找到庇护点并非偶然。同样,约220年前,正为第一条宪法修正案奔走疾呼的乔治 华盛顿(George Washington)不断引用纽波特地区Touro犹太教堂的主管摩西 塞克萨斯(Moses Seixas)的话也就不足为怪了。塞克萨斯说:美国是这样的国家,它在宗教上“不支持偏执狂热,也不助纣为虐”。
 
  6年后,在华盛顿总统第二任期的末期,美国与北非国家签订了《的黎波利条约》(Treaty of Tripoli,该条约1797年经参议院批准、后由亚当斯总统(President Adams)签署生效)。在条约第11条中也明确声明:“由于美国政府从任何意义上都不能说是一个基督教政府……它不会敌视穆斯林人(Mussulmen,原文写成如此)的法律、宗教或者安宁。”

  但是,托马斯 杰弗逊是令美国右翼不爽的开国先贤。他相信上帝,但不相信耶稣的神性,更别提他是上帝之子了,他认为这只是个“寓言”而已。但总体来说,他认为新生共和国的成败与否,系于无条件地尊重信仰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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