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国际视野 】 【打 印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 
“李刚门”和解的可能与不可能

http://www.CRNTT.com   2010-12-23 08:49:12  


 
  李刚门这样的公共事件,公众有权知情并监督

  12月18日,凯迪社区网友“人假虎威”的一则贴文已有84页跟帖。帖子的内容为,据媒体报道,10月26日,河北省省长表示对于河北大学校园内的交通肇事案要“依法严肃处理”,省委专门成立了工作组处理此事。贴文敦请工作组“汇报54天来的工作”,澄清此案“不公开审理”的传言是否属实,“如果是,请给出理由!”差不多同样内容的帖子在许多的论坛上都流传着。

  “李刚门”应当是一扇透明的玻璃“门”,这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从满足公众权利的角度看,“李刚门”早已是一个公共事件,就应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公众将据此该案件来评判社会的公平正义,而正义要以公众看得见的形式实现。二是从维护政府权威和形象角度看,及时公开全部事实是政府的责任。只有透明了,才是对“李刚门”最好的处理。


  结 语:通过理性思考,我们会发现“李刚门”民事和解有可能,但是“刑事和解”的可能性极低。问题的症结在于,如果不公开不透明,又怎么能不让公众猜测万分,又怎么体现公平和正义。

  (来源:腾讯评论《今日话题》2012年12月23日)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