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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中国住房问题需完善政策体系

http://www.CRNTT.com   2011-08-09 08:33:22  


  中评社北京8月9日讯/城镇房地产问题既是政府的工作重心,也是民生的主要内容。为了解决城镇住房问题,近期各级政府连续出台关于调控房地产市场的政策,但政策效果似乎并不明显。中国经济时报发表财政部亚太财经与发展中心胡振虎文章认为,现存的城镇房地产问题既有历史遗留原因,又有现行政策调控手段不恰当而失效的因素。健康的房地产市场不仅能够促进完善多层次住房市场体系,而且能够带动住房金融市场发展、稳步推进住房“双轨制”改革。同时,应该注重改变传统的住房思维,不断完善“补人头”和“补砖头”的住房补贴政策,防范保障房供给中的风险,提高保障效率。

  一、中国城镇住房制度仍有待深化改革

  文章称,中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经历了计划经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不同体制。在不同的历史阶段,由于承担不同的调控和保障任务,中国城镇住房制度经历了“公有制(公有共用)”、“半市场化”和“市场化”阶段:从住房制度改革前城镇住房完全计划供应制度,到公有住房分配制度,再到城镇住房制度市场化改革。

  一直以来,解决住房问题都受到各级政府的重点关注,被放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保障的重要位置。为了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中央政府对城镇住房制度进行了不断创新,很多地方政府也对住房保障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住房保障体系,有很多住房保障政策和经验值得借鉴、推广。但是,仍然存在以下一些亟待完善的问题。

  第一,政策支持体系仍有待完善。

  虽然政府推出了住房公积金、房补等政策性支持措施,但是由于没有随着通胀和经济增长而提高支持水平,在一些大城市高房价背景下,财政和单位补贴资金只是“杯水车薪”。对房地产市场的政策支持过度依赖财政,而借助金融力量不够,支持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主要住房制度改革和政策出台,资金来源主要是依靠财政资金支持、单位统筹和个人分担。包括融资、担保在内的政策性金融开发不够,尤其是中低收入群体住房问题完全靠市场机制无法解决,必须依靠政策性金融“扶一程走一程”。另外,政策支持体系不稳定,调控政策忽松忽紧的状况也需要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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