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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看逼捐:以道德之名“耍流氓” | |
http://www.CRNTT.com 2012-01-05 11:54:41 |
逼捐最终会导向不自由 逼捐最“流氓”之处在于限制自由,川震后企业受舆论压力扣除员工薪水作为捐款便是对个人自由的侵犯 “自由之于人类,就像亮光之于眼睛,空气之于肺腑,爱情之于心灵。”这是南北战争期间美国著名律师英格索尔的一句话。逼捐之所以应该被批判,核心就在于它限制了人的自由。事实上,具体到自身而言,几乎每个人都明白:捐赠与否、捐赠多少和捐赠给谁都是个人的自由。但当坐标改变,捐赠者换成了别人的时候,不少人却拿出了另一套衡量标准。在汶川地震之后,备受指责的王石捐不捐款、捐多少其实都是他的个人自由,外人无权干预。但当很多企业受于压力,直接从员工薪水中扣除部分作为捐款额时,便是对于个人自由的侵犯了。 逼捐被集体主义价值观默许 集体主义价值观推崇“毫不利己专门利人”,自我牺牲的价值追求默许了“逼捐”的存在 提到逼捐,很多人第一时间可能会联想到“网络暴民”,但他们并不是问题的全部。捐款问题成为众矢之的,媒体也难辞其咎。近年来,由于社会的诚信缺少,媒体有时更多地注意“正面”教育。于是,只要有人成了英雄模范或道德先进人物,其言行就要和常人拉开距离了,一下子变得不食人间烟火。本来产生于平民百姓中的英雄模范人物,也会因为要处处保住自己的“形象”,只好或主动或被动地“配合”有关方面和媒体。 然而,无论是网民还是媒体所营造出来的“逼捐”环境,其实归根结底还是政治意识形态上的需求。自“雷锋时代”起,充满爱心又无私奉献的人就是宣传工作重点塑造的社会精神领袖,以达到改善社会道德风气的教化作用。在这其中,对于个人私有财产的保护历来不受重视。中国现在倡导“以德治国”,又一直坚持着集体主义价值观,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精神恰恰是集体主义所推崇的。但是,在集体主义价值观里,人是没有权利为自己生存的,服务他人才是其生存的唯一理由,自我牺牲也是其最高的道德责任、德性和价值。正是这样的价值取向,才催生了“逼捐”的大环境。 逼捐是对道德纯洁性的病态追求 国家以道德完人化身实行专政,精神、道义和道德是其合法性来源 在中国,之所以要不停地强调道德楷模,强调无私奉献,强调人格高尚,原因就在于这种精神道义和道德上的完美构成了统治的部分合法性来源。在无产阶级专政革命期间,民众在打倒土豪劣绅、打倒官僚主义的道德欢呼声中,逐渐让出了个体自由和权利。在伊朗,女人穿衣服不能有伤风化,同性恋被抓住甚至可能被绞死,这种对道德纯洁性的追求在某些宗教原教旨主义者中深得人心,从而构成了伊朗政教合一的政治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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