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页 第2页 】 | |
亟须建立有中国特色的房地产市场体系 | |
http://www.CRNTT.com 2012-02-29 08:48:51 |
这就产生了一个悖论:一方面,如果政府只是微调,任由市场主导,中国房地产价格还将不断上涨。按照西方国家农业人口占全部人口3%左右比例计算,中国还有庞大的人口转移空间,这将形成巨大的房地产潜在需求,中国的房地产价格还存在较强的上涨冲动。另一方面,如果加大宏观调控力度出现房地产价格大幅下跌,不仅会带来相关行业的风险和萧条,地方财政也会再度出现困难。而被压抑的需求总有迸发的时候,一旦迸发必将造成调控结果的付诸东流。 更令人担忧的是,大量国际热钱蠢蠢欲动,伺机觊觎中国房地产市场,日本、东南亚以及拉美等国由于地产泡沫破裂导致的金融危机的教训,始终是我们挥之不去的梦魇,国际热钱冲击中国房地产业的可能性始终存在。 文章认为,保持房地产价格的基本稳定必须上升到国家长远战略的高度,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府主导、市场竞争相结合的房地产市场体系,而不仅仅只是相机调控,从根本上扭转国人对房地产价格只涨不跌的心理预期。 从政府主导来看,政府应该从立法、整体规划、筹融资、建设、销售、回收等方面入手,建立一整套基本住房体系,确立“天花板”价格,形成合理的价格体系,满足大多数人的住房需求,而不仅仅局限于现在正力推的保障房体系。具体而言,政府宜设立国家层面的住房金融局,统一规划、监督、管理基本住房市场,各地设立独立于当地政府的住宅监督管理直属分支机构,对基本住房建设、质量、销售、回收进行监督管理;设立专业的住宅储蓄银行,专司基本住房的筹融资业务;现有的国有房地产开发公司从竞争性市场退出,专司基本住房的开发和建设。 从市场竞争来看,鼓励民营房地产公司的整合,提高房地产企业的抗风险能力、技术水平与服务能力,切实降低房地产价格;对高端房地产征收特别税,以补充地方财政之不足。 文章最后说,中国的特殊国情决定了我们必须建立有中国特色的房地产市场体系,不可一味照搬西方。待中国城镇化进程逐步完成以后,以政府主导的机制逐步退出,让位于以市场竞争为主导、政府调控为辅的房地产市场体系。 |
【 第1页 第2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