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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好声音 一本生意经

http://www.CRNTT.com   2012-08-02 14:12:26  


 
“历史性”的制播分离

  在关于《中国好声音》的各类解读、赞美和质疑的声浪中,田明有一句很重要的话被掩盖了。在接受采访时,他说“创立了一个中国电视制作合作模式的先河”,他又说:“《中国好声音》是中国电视历史上真正意义的首次制播分离。”

  陆伟详细解读了这种说法,他将中国到目前为止卫视的“制播分离”划分了三种模式:“最原始、最基础的所谓‘制播分离’阶段,本质就是‘劳务输出’,电视台人手紧张,把一部分工作交给电视台以外的人来做,但是总的控制权在电视台,有时还会下派导演负责。它只是把一些纯粹劳务,包括剪辑师、编导等基层工作请外人完成,但核心技术和节目内容都是电视台掌控的。”

  第二种模式是目前的主流:“目前常见的是,由某制作公司负责创意、理念、制作,独立完成一档节目。制作公司先拿出一个样片,交由电视台的审片委员会审查,也就是在这个时候,电视台才首次参与其中。”陆伟说:“审片委员会由电视台领导、部门主任、相关节目制片人和导演组成,他们会预估这个节目的收视率和广告吸附力,再考虑是否购买。如果预估广告吸附力是1000万元,电视台通常希望以较低的价格,譬如600万元购买。”

  这种主流方式简单来说,就是电视台负责审查、付费和播出,制作公司全职生产。如果说原始阶段制作公司赚的是劳务费的话,主流模式的制作公司利润则来自于“节流”。“广告收益是归电视台的,制作公司的利润是封顶的,他们需要考虑在电视台给予的制作费内拿出多少作为成本,”陆伟说,“为了提高利润空间,会使得制作公司有意识地节约成本,节目的质量肯定会受到影响。”

  田明所说的历史性的制播分离,指的是制作方和电视台共同投入,共担风险,共享利润。根据报道,灿星制作和浙江电视台之间有一道线的约定,低于这道线,灿星赔偿,高于这道线,二者分红。对于灿星而言,这有些类似“对赌协议”。

  “它的优势在于上不封顶,如果节目很成功,广告价格翻倍。节目收视率越高,获取的利润越大,双方可以分成的利益就越大。另外它不会限制你的投入,为了更高的收视率,必须提高节目的品质,必须请到非常专业的明星、制作人员。这个投入是不能省的,因为省了之后,节目品质会下降,收视率就会往下掉,这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所以这种制播分离的模式,就不是有意识节流,而是去开源。制作成本上不会吝啬,而要想办法把节目质量做高。”

  严格来说,《中国好声音》并非因为“特别”才得到成功,而在于它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几乎都做到了“极致”才爆红。观众们所看到的顶级导师、原版转椅、高级音箱、零点乐队贝斯手王笑东和黄金调音师金少刚等“顶级元素”,其催生根源都是制播分离所带来的压力和动力。“优势是,你可能赚到很多钱,劣势是节目一旦不那么成功,亏钱的风险就很大。以前那种合作方式几乎没有风险,收入完全是可控的。”这种首创的真正制播分离的模式,应该也是《中国好声音》在此前的一年多时间里找不到“婆家”的原因,也是浙江卫视考量后做下决定的筹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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