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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粉限购”让香港大陆两败俱伤

http://www.CRNTT.com   2013-02-26 10:34:36  


抗议“奶粉荒”的香港民众
  中评社北京2月26日讯/日前,香港政府宣布,为打击水货客带走大批奶粉,政府将修订《进出口规例》,规定个人限带1.8公斤(约两罐奶粉)离境,而若违规则需面临最高被罚款200万及监禁7年的刑罚。新《条例》将于3月1日生效。对此,不少香港市民认为此举将有效缓解香港的“奶粉荒”,但实际上,限购令不但对香港自由市场的招牌有害,更是直接影响了不少港人和内地人的生活。

  ■ 中国大陆“奶粉购买大军”让“限购潮”席卷全球

  欧美、澳洲甚至澳门都有奶粉限购举措,香港是其中最严厉的一处

  2008年三聚氰胺事件后,内地民众对国产奶粉信心降至谷底,外国品牌奶粉便成了不少父母的首选,伴随着巨大的需求,中国的奶粉进口量激增。专门在国外购买奶粉再转运至国内的“代购”和“水货客”也成了一个新的行当。面对中国“奶粉购买大军”,不少国家和地区都针对本国零售奶粉出台了限购措施:

  2012年6月,美国的Target、Walmart等大卖场发布了奶粉限购5至12盒的限购令。

  2012年9月,作为世界主要奶源地的新西兰也开始限购,当地的部分超市甚至贴出中文标注的“奶粉一人一次限购两罐”的限购令,不过历经两个多月的整顿后,新西兰政府最后又解除限购令。

  2012年10月,澳大利亚的多家大型连锁超市、药房也贴出中文限购标示,规定每人限购3罐。

  2013年初,德国的大型超市DM对当地的婴儿奶粉特福芬和喜宝等实行了限购,每人限购4盒。

  同样在2013年初,荷兰商业企业也进行了自发的限购,当地各大超市、百货店、药店购买奶粉,每人限购从1罐到3罐不等。

  2013年1月,澳门特区政府宣布将优先接受澳门居民登记购买奶粉,借此保证本地居民可以购买到奶粉。

  2013年2月,香港特区政府计划修订《进出口规例》,规定成年人每人最多可带1.8公斤奶粉出境。较之其它限购令不同的是,香港是通过修改法条来强制限购的,且香港一贯对进出口违规处罚十分严厉。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进出口(一般)规例》,违规者可判200万港元罚款和最高7年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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