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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深度专访:陈建强分析在香港从政底线

http://www.CRNTT.com   2016-07-21 00:07:45  


 
  中评社记者:声明中强调,鼓吹及推动“港独”的参选者会令有效提名资格成疑,如何看待这一新安排,释放出什么信号?

  陈建强:签署确认书是选管会依法作出本届立法会选举的选举安排,所有参选者都有义务和责任去依法完成整个报名登记程序,若个别候选人未能填写和呈交全部必须文件,令其参选登记工作未完备,被质疑或否决其提名资格,理所当然。

  参选立法会的提名表格中,原本已有一项声明,指“本人会拥护《基本法》和保证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新要求只是就拥护《基本法》内的三项条文进行签署确认,本身并没有超越原有声明的规范,或加重原来的责任;亦看不到有任何违反《基本法》、超越《基本法》、与《基本法》有抵触,或不合法的地方。

  有指有关“排除港独条款”是要对“港独”份子“落闸”,本人绝对认同有这个必要。因为无论从维护“一国两制”还是“真‧港人”的切身利益来说,新一届立法会选举必须确保依法而行,确保所有参选人都严格遵循和拥护“一国两制”和《基本法》的有关规定。不能简单说是“落闸”,而是要阻截“港独”份子混水摸鱼、渗透破坏。

  参选是为了当选,所以从提交提名表格开始,直到确认当选,参选、候选、胜选,都是整个选举的不同阶段,期间都属“准当选人”身份,因而须以统一标准去期许和规范,不再是参选者一套、当选者又一套,做成不必要的混乱。

  立法会是特区管治架构的重要组成部分,立法会的一切权力和责任均来自《基本法》的有关规定,立法会岂能无条件、无防范地向哪些公然反对中央、抗拒特区政府管治、鼓吹“港独”的人士“大开中门”?这是维系香港宪制地位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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