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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智库:蔡英文“宪法”论述以退为进

http://www.CRNTT.com   2016-08-28 00:15:00  


 
  再次,在蔡英文及其幕僚看来,回归“中华民国宪法”不会损伤台湾主体性。虽然“中华民国宪法”本文被认为深具“大中国”意涵,但经过七次增修之后,“中华民国宪法”已被修改得“支离破碎”,不同政治力量完全可以对其进行不同解读。从过去“事实台独”人士的相关论述来看,通常主张借“中华民国”之“壳”,上“台独”之“市”。接受“宪法”是否会损伤台湾主体性,主要取决于如何解释“宪法”意涵。蔡英文接受“宪法”,本身已经预留了“台独”解释的空间,这不仅不会损伤台湾主体性,反而还有助于“务实台独”的实现。(5)

  新论述预留了进退自如的解释空间

  就两岸关系的角度而言,从“宪政”论述到“宪法”论述,蔡英文究竟有哪些进步?欲准确地回答这一问题,首先须回顾蔡英文2015年6月在美国华盛顿智库战略与国际研究中心(CSIS)演讲时提出的“宪政”论述。根据蔡英文的解释,“宪政”论述的基本意涵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宪法”本文;二是增修条文,三是大法官“释宪”,四是“宪法”在台湾的实际实施状况。一般而言,宪政侧重描述以宪法为主轴而开展的政治活动,因此,“宪政”比“宪法”在意涵上更宽泛、更模糊,可操作的空间更大;相反,“宪法”比“宪政”更具体、更清晰,模糊空间有所压缩。总之,从“宪政”论述到“宪法”论述,是大陆对蔡英文不断施压所取得的积极成效,也是蔡英文在无奈情况下的被迫“前行”,民进党向大陆释放善意的表现。然而,我们必须认识到,此次“宪法”论述与先前的“宪政”论述在深层意义上并无实质差别,因为其已预留出了进退自如的解释空间。

  众所周知,自1991年4月至2005年6月的十四年间,台湾当局曾对“中华民国宪法”进行了七次增修。对比增修前后的“中华民国宪法”可以发现,增修后的“中华民国宪法”有许多模糊之处,这使得台湾社会对增修后的“中华民国宪法”存有不同解释,诚如谢长廷所言:“宪法”增修条文的前言中“因应国家统一前之需要,依照××××××之规定,增修本宪法条文××××××”的部分,固然可以解释为“统一的架构”;但对主张“台湾是主权国家”者而言,该条文并非必然意味着“国家要走向统一”,而是确立了当前“两国”是处于“未统一”的分立现状。(6)因此,七次增修后的“中华民国宪法”,虽仍保持了“两岸一中”的基本架构,但“一中”解释被稀释,既可按照原来的“一中”意涵解释,也可向“独台”方向解释,还可以向“台独”方向解释。正因如此,有台湾人士极端地认为,七次增修工程完成了“中华民国领土主权”的缩限,实现了“中华民国台湾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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