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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智库:党纲决议文冲突 民进党应作整合

http://www.CRNTT.com   2016-11-13 00:25:13  


 
  一党纲两决议文对立冲突目标主张

  有关废除《公投“台独党纲”》争论,2000年“立法委员”陈昭南即提案废除;然因党内争议太大,被当时“总统”陈水扁及主席林义雄劝说而撤案。2013年党内重量级“立法委员”柯建铭在华山会议指出《公投“台独党纲”》已完成历史任务,建议应冻结之。2014年7月陈昭南、郭正亮、吴子嘉、童振源等人再度提出冻结《公投“台独党纲”》,党主席蔡英文裁示将所有提案送交中执会讨论,再召开全代会处理。这虽让争议多年的《公投“台独党纲”》暂时埋下结束伏笔,但却引发“台独”基本教义派人士纷纷出走,并成立新政党“自由台湾党”或依附“时代力量”。

  事实上,这份整合性党纲修正案比较接近2012年11月14日,前主席谢长廷在中常会的“整合三决议文”提案。民进党菁英至今不愿认真面对处理《公投“台独党纲”》和两决议文的论述矛盾,只是简单化地表述两岸政策指导原则系以《台湾前途决议文》为最高指导原则。这种立场原仅只是华山会议的共识,此种结论性政策观点从未经过党代会通过,就法理而言是否为全党共识决议不无疑问;且《正常“国家”决议文》出台时间比《台湾前途决议文》更晚,明显违反后法优于前法原则。

  1999年民进党通过《台湾前途决议文》,决议文中主张台湾“事实上”已成为一个“主权独立”的民主“国家”,“其‘主权’领域仅及于台澎金马与其附属岛屿,以及符合国际法规定之领海与邻接水域”。台湾“固然依目前“宪法”称为“中华民国”,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互不隶属,既是历史事实,也是现实状态”。决议文主张“任何有关‘独立现状’的更动”,都必须经由台湾全体住民以公民投票方式决定。

  2007年9月民进党通过《正常“国家”决议文》,主张推动正名、制宪、申请加入联合国,实现台湾为正常“国家”。此决议文比《公投“台独党纲”》更加追求“法理“台独”。决议文认为,大陆当局试图以“一个中国原则”、“反分裂国家法”片面改变两岸现状,压缩台湾国际生存空间,造成“国际关系不正常”;沿用不当的“中华民国宪法”架构,造成“宪政体制不正常”;威权统治残留的教育文化迷思和对本土文化的压制与污名化,造成台湾人民“国家认同”不正常”。

  究其实,《正常“国家”决议文》并非2008年“总统”大选候选人谢长廷的诉求,而系由当时“总统”陈水扁及党主席游锡堃所力促产生。游试图在党内“总统”初选中,寻求与独派结盟获支持被提名;扁则因身陷贪腐丑闻,藉拉拢独派获取政治资本巩固领导权,双方结盟力促通过。这导致民进党两岸政策路线的大翻转与断裂,陈水扁所揭示“新中间路线”已改弦易辙,由建立两岸政治统合新架构的“统合论”,摆荡至追求法理“独立”、正常“国家”运动、“一边一国”的“分割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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