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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智库:台“公投政治”侵蚀挑战一中框架

http://www.CRNTT.com   2018-12-29 00:11:58  


 
  (三)潜在隐患:以“公投法”修正带动“宪改”

  “公投法”修正很可能会与“修宪”发生联动,进而为“法理台独”预留空间。众所周知,2003年该法案颁布实施后,随即进行了“公投”,并在2004年8月23日,由“立法院”三读通过第七次“宪法修正案”,将“修宪”程序修改为由“立法委员”四分之一提议,四分之三出席,及出席“委员”四分之三决议,提出“宪法修正案”,并于公告半年后,经“中华民国自由地区”选举投票“复决”,有效同意票超过选举人总额之半数即为通过。2005年6月7日,任务型“国大”通过第七次“修宪”,完成了“公投入宪”,此后的一切“修宪”须经“公民复决”程序。这就为消除“公民投票法”中与“宪法”冲突的地方扫清了道路。

  虽然这次“公投法”修正把领土变更公投事项排除在外,但并不意味着将来会永远排除在外。倘若未来民进党要求把领土变更纳入“公投法”,情况就变得微妙起来。虽然“宪法”规定了领土变更的高门槛,即使降了公投门槛也会把领土变更排除在外,但民进党同时会要求下降“修宪”门槛,保不准以后会要求降领土变更门槛。所以从长远看来,危险依然存在。此举至少会给民进党带来以下好处:其一,进一步将领土变更与公投捆绑,强化民众对“2300万人决定论”的理念。倘若频繁如此炒作,必然会使台湾民众觉得公投决定领土变更是天经地义的事。其二,为自己造势,抬升选情。其三,跟下调“修宪”门槛联动,倘若一旦下调成功,马上就可以下调领土变更门槛,毕竟其他议题的公投门槛已经降了下来,可以此要求把领土变更门槛也降下来,理由是“既然都写在公投法里,那就应该一视同仁”。所以,大陆应谨防民进党会采取“步步为营”策略:步骤⑴:先降普通公投议题门槛(从双1/2到相对多数+1/4);步骤⑵:再降“修宪”门槛1.0(主要指“立法院”门槛从双3/4到双2/3);步骤⑶:后降“修宪”门槛2.0(主要指公投复决门槛从双1/2到相对多数+1/4);步骤⑷:最后降领土变更门槛(从双3/4+双1/2到双2/3+相对多数+1/4)。

  目前步骤⑴的修正案已经通过,民进党正在争取步骤⑵,目前尚未诉求步骤⑶和⑷,但是如果步骤⑴和⑵获得了通过,那么步骤③和④获得通过的阻力会大大减小。其实,领土变更门槛包含两道门槛,一是“立法院”门槛,二是公投门槛。步骤⑴旨在降低公投门槛,步骤⑵旨在降低“立法院”门槛,其实都能为领土变更公投铺路,虽然领土变更和一般公投议题并不相同,和“修宪”也不一样,但在普通民众看来,既然其他门槛都下调了,为何唯独领土变更的门槛不被下调?因此,领土变更案的门槛应或不应该下调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一视同仁,一旦其他都下调了,民众自然觉得它也应该下调。所以说,可能会出现“多米诺骨牌”效应。

  六、国、民两党“修法”态度的变化

  随着岛内政治生态的变化,国民党和民进党在“公投法”修正问题上的政治态度及策略经历一个发展变化的过程。我们只有以发展、变化的眼光来审视两大政党的这一变化,才能深刻理解和把握“公投法”修正之所以能够顺利完成的复杂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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