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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推行政改 应有勇有谋

http://www.CRNTT.com   2009-08-22 09:26:54  


 
                  独裁行为应受抗衡

  笔者作此分析乃有根有据,这批表面上口口声声“争取民主”的政客其实最是自私独裁,案例太多,读者可在网上参考本栏作品便是。他们一众其实是使香港政制停滞不前的大罪人,最希望这个政治制度原地踏步。何解?且看现时反对派在立法会是占尽优势呀,首先正如上述所言,20来人的数字控制着通过或否决重要方案的关键性票数;其次现时立法会由60名议员组成,直选和功能组别成员各占一半,在直选界别中又以反对派占多,赚得上镜曝光,委员会正副主席位派饼仔分利益也较容易,明明是坐拥肚满肠肥既得利益,为何要多只香炉多只鬼?这一众保护自己都来不及,怎容得下有人分享立法会名利双收的光环?上次他们横蛮拉倒5号报告书,其中最看不顺眼的提议便是将立会议席增加至70席(即直选议席加5席),这就是忌才、怕竞争的小人心态。

  既然明知一众会继续以“不普选、不收货”的藉口否决未来新政改方案,市民大众是否要一切逆来顺受呢?当然不。既然选举的最高理念是民主,那当然是要以民为主,以广大民意作为依归。翻查民调,在5号报告书发表而经政府让步修订后,有高达57%至60%原本希望有普选时间表的市民不赞成因无时间表而否决方案,事关大家都明白,在政改进程中,踏出一小步总好过原地踏步。作为“民意代表”,反对派明目张胆逆民意而行是百分百失职,根本当选民“冇到”,自把自为,何来有尊重过民主?日久见人心,到了2009年,彰显民意,可有力地抗衡反对派的独裁行为。

      民主改革儿戏不得

  在这个情况之下为了确保政改能顺利推行,选民意愿不致被一小撮政棍强夺,在政府的谘询之前,各个有公信力的机构应各自做起码一次的大型民意调查,各自做的好处是有得比较,调查主题简单明确就是:“新政改方案不包括2012双普选,但却比现时制度有所改进,你是否希望立法会支持通过?”相信以港人越见理智及对政治认知(明白在“一国两制”下人大常委决定的意义),支持立法会通过方案的百分比必定会比05年的时候高,浩浩荡荡民意当前,还需不需要有人荒谬无稽、浪费公帑地用“辞职公投”来反映民意?各大民调机关的功课是大派用场的时候了。

  倘若反对派仍自恃“届届都选到”而不代表民意,举手反对是家常便饭,再一次扼杀新政改方案,则根据《基本法》第50条:“立法会拒绝通过政府提出的财政预算案或其他重要法案,经协商仍不能取得一致意见,行政长官可解散立法会。”

  老实说,05政改滑铁卢一役是不可重复的了,因为香港民主进程不可能被20来个反对派政客玩死。一来解散立法会是《基本法》列明的法定程序;二来有人真的那么想辞职的话也不妨成全他们,政府请拿出一点依法办事的果断手腕来推行政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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