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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舅舅家赔到姥姥家 消协又说维权笑话

http://www.CRNTT.com   2010-03-16 10:52:56  


 
  其实,让不法商家“倾家荡产”也好,让他们“从舅舅家赔到姥姥家”也罢,消协或几个官员说了是不算数的。在法治社会,再狠的处罚都得由法律裁决。消协与其过嘴瘾,不如推动立法。不过,要想实现法治层面的惩奸除恶,消协还得将那句貌似尖锐但实则没说到点上的“从舅舅家赔到姥姥家”改一改,将其中的“赔”改为“罚”,将“姥姥”换成 “姥爷”或“毕姥爷”。因为,打击假冒伪劣重要的不是事后索赔,而是事前预防;让无辜的“舅舅”和“姥姥”替不法商人赔钱在法律上讲不通,但让幕后“毕姥爷”承担连带责任却是管用的。 

  在屡打不绝的不法商人背后,必然有些人有意或无意充当着他们的“毕姥爷”——有的是因为失职渎职、行政不作为;有的干脆就是利益勾结者。对这些人的惩处,亟须在立法层面予以落实。而对于不法商人的惩处,则应摒弃有限额的罚款依赖,很多行为直接引用其他现行法律即可。譬如,鉴于产销假冒伪劣行为很大程度上有着主观故意性,因此有些人可直接以诈骗罪论处;造成人员生病或伤亡的,可以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 

  对于这些很实在的工作,消协完全可以代表消费者奔走、呼吁。就算消协已开始由财政供养,但财政的钱毕竟也是人民的钱嘛。(作者椿桦系媒体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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